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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因为我从书房里的小房间里出来的缘故,这个男子——伯爵的客人之一,似乎叫乔治·弗雷德男爵——大概以为是伊恩伯爵恶劣的本性发作,故意躲在里面吓唬他们,所以才说了这么一番似抱怨又似炫耀的话;但很快他就发现了不对,在看到烛火映照下的我不是伯爵那耀眼的金发的时候,他“咦”了一声,转身就去取他手边烛座上的蜡烛。
在男爵向我走来的时候,我很想趁着他手上拿着蜡烛不便行动跑掉,然而男爵似乎早有预谋,他的行动路线完全堵在了我与房门之间的通道上。
“我还以为是伊恩伯爵在里面休息,原来却是位没见过的小美人……黑发的美人我该有印象才对,怎么今天好像没见过你?你也是从舞会上跑出来的吗?”
小美人?
我一时愣住了,见我不说话,男爵将蜡烛拿得离我更近了一点,我很不自在地侧了侧头,然后看到烛火下他若有所思的神色。
“您是不会法语吗?您是从英格兰来的吗?”
前半句他用的法语,后半句用的英语。
见我还是不说话,他再度放柔了声音:“请不要害怕,想必您就是那位跟随邮轮来的小姐吧?我的曾祖母也是英格兰人,您这样的黑色头发和棕色眼睛真漂亮,真是英格兰女人里少见的颜色呢!”
这一次,全是英语。
电光火石之间,我突然明白了——这个弗雷德男爵知道今晚的舞会本来为谁而举办,他知道邮寄新娘的事情,他把我当成了被伯爵藏起来的那个英格兰新娘!
而直接原因,应该就是我的头发太长了——自从来到旧大陆,我就没有再修剪过头发——在路德维希斯堡的时候,贵族的头发都是必须专业的理发师来定期进行打理的,而来到科勒克,见识了男仆甚至黑奴们的“手艺”之后,我打死都不肯让任何人动一下我的头发了,这虽然保持住了我可怜的发型,却导致了现在我的头发越来越长,而我天生的微卷发尾肯定为这个错觉增添了有力的一笔。
上流社会的人对于“自己人”的嗅觉绝不亚于猎狗,就像我绝对不会把伊恩伯爵的那些男侍从——尽管他们也是锦衣华服用度奢华——错当成自己人,男爵也绝对不会把我错当成仆人或者侍从,而今天的有身份的客人他必定都见过——这么想来想去,确实是“实际上到了伯爵身边但是被藏起来的英格兰新娘”这个身份最说得通,毕竟,一般人谁会想到庄园里会出现一位不是客人的贵族呢!
至于我身上穿的男装——别忘了,伊恩伯爵喜欢让他的女侍们穿着法国式的男装陪同他玩乐,男爵肯定知道伯爵的这个习惯,所以他才直接忽略掉了这个细节。
在想明白的那一瞬间,我决定让这位男爵的错觉延续下去——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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