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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双淡金色的眼睛如暗金投水,一瞬阴沉,萦绕不去的怨愤迸发得有些骇人。

受了伤的,狼的眼神。

“我确实不是什么君子。”

李琮双肘怼在案上,双手托起下巴,好整以暇地欣赏阿史那将军堪称精彩的表情变化。

“但今日来的不是突厥左将军,只是阿史那多摩。”

“哦?那么,阿史那多摩除了是左将军之外,又是谁呢?”

他的眼中燃起复仇的火焰,唇齿之间压抑着想要把眼前人粉身碎骨般的刻骨仇恨。

“你忘了吗?也是。尊贵的昭阳公主,从无败绩的战神,又怎么会记得她的手上沾过多少人的鲜血呢?又怎么会在意,死在她手上的阿史那秦,还留下一个叫多摩的孩子?”

李琮心道,元是为了寻仇。

阿史那多摩的心情远不如被人寻仇寻惯了的李琮轻松,他只觉浑身冰凉,身躯缩小到十岁那年。

他兴高采烈地拖回刚刚猎回的白狼尸体,想要向父亲证明他已是一名合格的突厥战士。

父亲却没有回应。

因为,他和白狼一样,要害处插着长箭,死不瞑目地望着幽冥的天空。

那一夜的大雪与今日的如出一辙。

阿史那多摩用手在雪里挖出两个大坑,一个埋他的父亲,一个埋葬白狼。他分不清那是染了狼血的雪水,还是他的手冻裂流出鲜血。

他只知道,从那天起,阿史那多摩的命运注定与李琮纠缠不清。

他与她,至死方休。

第一百六十章有杀父之仇难道就不能好好相处

“原是为了报杀父之仇呵。”

阿史那秦,李琮有印象的。

她十叁岁那年做的两件大事,一件是大败吐蕃索兰赞普,一件是击杀突厥第一勇士阿史那秦。

其实,李琮没有打算下死手的。

可阿史那秦的性子实在刚烈,和她打起来的时候不死不休。那架势不是她死,就是他活不成,二者之间李琮当然是选择后者。

最后,李琮以一招之差险赢,一道长疤从肩头贯穿后背,将她的后背生生割成两半。

那是昭阳公主名声大噪的起点。

毕竟,她只有十来岁。

此女前景远大不可估量。

至于李琮在床上躺了叁个月才能如常下地行走的惨状则很少有人知晓。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阿史那多摩的心剧烈地跳动着,他从未如此清晰地感知左肋之下的器官的存在,强有力的心跳声几乎盖过其它一切声音,叫他有几秒钟的耳鸣。

是因为什么呢?

一直以来的仇恨可以得到报偿?

还是他即将杀死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

不,或许是,他即将被一见钟情的女人杀死?

无论是哪一种可能,都令阿史那多摩产生与诱人的死亡打照面的错觉,某种近乎高潮的快感。

他舔了舔嘴唇,视线却无意间被李琮唇边的暗痂吸引过去。

阿史那多摩未经人事,还不懂女人和男人之间互相咬嘴唇意味着什么,还以为是李琮在战场上受了伤。

战场上刀剑无眼的,怎么会有这么轻微的伤口,又是伤在这么柔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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