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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丁服役时年纪尚小,这个时期学习技能和锻炼筋骨较为合适。可如此一来,他们大多还未成家,倘若后续战死沙场,就要断了血脉了。”
大秦为何把新兵训练和后续服役分开?就是打着让他们趁年轻先训练,然后归家成亲生子,等有了儿女再继续参军的主意。
扶苏闻言吐槽了一句:
“因而大秦寡妇极多。”
刚生下儿女没几年,丈夫就因为打仗没了。自己孤儿寡母拉扯大小孩,日子可不就难过吗?
日子难过了,就得想法子好过起来。所以大秦鼓励寡妇再嫁,唯独一点就是得把之前生的孩子带去,不能抛弃。
后世有人揣测始皇帝厌憎二嫁妇人抛弃前夫的孩子,是因为赵姬的缘故。或许有这方面的因素在,但秦国的社会现状也不能忽略。
二嫁的寡妇带的孩子大多都很年幼,倘若不以强硬的条例规定母亲不许抛下孩子,不知要饿死多少稚童。
幸而很多战死的士兵生前有积攒下军功来,能给孤儿寡母分点田地和赏赐。许多家庭就是靠着这个勉励支撑下来的,不必带着孩子改嫁后,让孩子受新婚丈夫的白眼。
这里头有个旧事。
当初商君变法时其实和孝公谈论过军功爵制一开始要怎么施行。
那时说的是让老秦人留下耕种,招揽三晋之民入秦定居,然后让这些三晋之民去战场上拼军功。
如此一来,耕战皆能保证,还不用损耗秦人性命。
设想很好,就是这么多年下来,大家不断通婚,制度早就被改得面目全非了。改革家设计的时候是一码事,后代施行的时候又是另一码事。
先祖想的是用田地军功忽悠三晋之民替大秦征战,结果现在是大家都成老秦人了,大家都想要田地和军功。
扶苏觉得这样也挺好的。
当初迁来的三晋庶民能融入秦人之中,以后整个天下的六国旧民自然也能融进来。
军功爵制用来当吊在驴子前头的诱饵很不错,哪怕以后没有好地可分了,也可以保留爵位嘛。
军功爵,不止是分地,还是授爵。
获得爵位就等同于打破了阶级,能跻身贵族行列。哪怕以后军功不分地了,光是为了赚取爵位,也必然还有庶民肯去参军的。
所以没必要全盘废除这个制度,稍作修改,适应新的大秦即可。
说回新兵营的事情。
服兵役和寡妇的大量出现,是很难平衡的矛盾。
古人注重血脉传承,不像后世那样会让年轻小伙子在军中待上好几年,再退役去结婚,或者服役的期间趁着休假相亲结婚。
后者要是遇到意外,照样会大量涌现出新的寡妇来。
大秦的社会福利没到后世那个程度,要兼顾士兵的征召和男丁的生育及孤儿的教养,太难了。
没办法都选,就只能尽量满足一件事。
“内郡的士兵大多不会遇到战事,问题倒是不大。无论是在服役之前成婚,还是之后再归乡成婚,都不会影响传宗接代。”
“唯独边郡,恐怕有些困难。除非边郡不再生战事,否则总有人员伤亡。”
实际上因为连年征战,再加上大秦规定男子身高达标(六尺五寸即一米五)就可以成婚,很多男丁都会提前成婚,留下血脉。
所以在服役前,很多男子就已经成婚了。
随着日后占城稻和各种作物的推广,大秦庶民渐渐不用太为饿肚子而发愁。伙食好了,身高只会越来越高。
届时哪怕成婚的身高要求提高,或者改为按年龄来算,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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