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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储物间挑了一小箱,抱在怀里出门。
程策抢着要来搬。“我来吧,你——”他没说下去,他是又怕我失手摔东西。
“不用,行的。”我坚持道。就这点重量,我单手都能抱。他执意要出力,手伸上来,围住箱子的两侧。我一只手上夹着手机,一推一挡之间,手机砸在了地上。
这一砸着实不轻,屏幕当场裂了。程策惊呼了声,弯腰去捡。
“那你搬酒吧,我来捡。”我把箱子往他怀里拱了拱。
他半弯着腰僵了两秒钟,还是按我的指示做了,接过酒箱,由我自己去捡手机。
我捡起手机,按了下主键,手机毫无反应,看样子是彻底歇菜了。程策脸红彤彤的,很难为情。“没事。”我说。今天是他生日,这么小的事不该和他计较。“待会回家路上找家店修修。”
就餐酒店离住处颇远,高架和大路上又塞车严重,司机拣了小路走。拐进小路前还是要走大路,还是塞车,进了小路天色也晚了。这几天气候转凉,又是阴风又是下雨,天便黑得快,没出路口车窗外已是一片墨色。路的两边植满矮树,魅影窸窣,掩着几栋灯火伶仃电线横错的老居民楼,透出几分荒怖。
“怎么路灯都没几盏呀?”程策咕哝了句。
他话音刚落,就听见车玻璃窗咔的一声响,驾驶座玻璃上赫然出现了一片蜘蛛网状的裂痕,当中一个孔。
司机颈部中弹,顷刻被放倒,车还在往前行进,失去了方向盘的控制,横冲直撞,夸张地开始蛇行。
大脑还来不及想通,我的身体本能性地就做出反射,我噌地从后车座跃到前排驾驶位与副驾驶位之间,先一把控住方向盘,接着脚探进驾驶座去踩刹车。我块头小,四肢灵巧,加上跑车被程奔开走,今天坐的是辆宽敞的越野,除了膝盖小磕了下之外,整套动作没碰到阻碍。
减下车速,我对程策厉声:“下车!”
“可是你……”
我把车开到一片茂密的矮树丛边:“你先下,从树下走,去找你爸,别让人看见,我一会跟上。”
“金哥……”他半信半疑,车门开半扇,依旧不下车。
“听话!”我把他吼了下去。
这回他倒是很知道配合,硕大无朋的身子勉力蜷起,下车时蹑手蹑脚,不像平日里大摇大摆,下车后虚合上车门,从头到尾动作又小又轻。我不禁长舒一口气,他开始长脑子了!
我没有立马下车跟随他的脚步。假若车上找不到人,放枪的那些人必然会四处搜捕,两个人携手逃跑目标太过于瞩目,难免一网打尽,只要有个人逃出去就有希望,我要为程策争取时间。而且等他跑远的时间里,我查看了司机脖子上的伤口,对方用的仿佛是一种麻痹枪,不致命,说明他们就是想劫人。
我将司机搬到副驾驶,然后发车,心头抱着一丝侥幸,我尽量把车开快,闯向路口。
星洞洞的路口果不其然横出来一辆轿车,后边还跟着一辆,前后两辆车上跳下四个人,都端着枪。
我哪肯束手就擒,一咬牙,继续猛冲,没跑出十米前玻璃就豁了一大块。他们开枪了。这回是真的子弹。
我停车,拔起车上仅有的能当作武器的家伙——司机刚喝过的泡着枸杞的保温杯,走了下去。
带头的男人长了一口龅牙,门牙还上了牙套,两颗牙比路灯还亮。他瞥了眼我手上的保温杯,乐不可支地笑了:“你就用这个,乡巴佬?”
哇唔,他还知道我是农民呢。“你们谁的人?”我问。
他朝他们那辆车上晃了晃枪:“跟我们上车,别动歪脑筋。”他用研究的目光在我脸上扫描一通,调谑我的表情“眼珠子别骨碌碌地转!”
四个枪口盯着我,我只好朝他们车上走。边走,心头升起怪异的感觉:这个场景怎么似曾相识?
只是一晃神,背后有个人不知抄了根什么家伙,对着我后脑勺来了一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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