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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止战,远远谈不上喜欢。

谢知非含笑不语。

不是喜欢打仗,是喜欢为某个信念、某个人,不顾一切,忘却生死。

人一生倘若能遇到这样的人或事,那真真是无比幸运。

*

宇文山先行一步,抄近路回雍国。

起义军遍布各地,即使沈明欢的商会所建驿站已经十分完善,传信的速度加快,但赶路仍需要时间,是以第一批召集的都是雍国内部的小队。

沈明欢从前都是通过商会分别给他们传达任务。他们依托山势,每一支人数又少,多是习惯以敏捷制胜的游击战,打完就跑,但无法守城,也不利于大规模的作战。

每一支小队各有各习惯的方式,如果要共同作战,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而宇文山如果想当总将军,也得凭自己建立起威信。

沈明欢原也想全速赶路,就算不能像宇文山一样两点之间直线最短直接翻山越岭,起码也不必走一个时辰就歇一会儿,他觉得他也没这么娇弱。

可是他说了不算,在这点上,所有人都听何太医的。

聂时云看得面红耳赤,他以为他当初护送沈明欢已经足够尽心了,即使不免风餐露宿,沈明欢也是舒舒服服住在马车里,吃的也是精心准备的干粮。

但现在一看才知道他以为的“照顾”有多么粗糙。

——沈明欢,天下第一有钱人。在谢知非的提前准备下,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有商队护送,就算到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天色将暗的时候也会有一群训练有素的人涌出,迅速搭建好一个豪华大帐篷。

谢知非为沈明欢端来一杯温水,看着对方苦恼的神色劝道:“公子放宽心,宇文山征战也需要时间,我估算过了,这种速度,等宇文山打到雍都,我们也正好到。”

沈明欢倒不是有多么急切,只不过就算马车再奢华,赶路也舒适不到哪里去,他觉得与其钝刀子割肉,不如早死早超生——这个形容他第一天就说过,结果连谢知非都骂他。

沈明欢叹了口气,深觉自己这主公当的很没有威严,“子正,孤是不是没给你展示过孤在兵法上的才能?”

谢知非微微笑了笑,“什么都要公子来做,要我和宇文山做什么呢?”

这一路上只有沈明欢无所事事,每天唯一要做的就是和何太医斗智斗勇,而越是靠近目的地,谢知非就越是繁忙。

雍国将是公子的领地,谢知非不会任由此处满地狼藉。宇文山每打下一个城池,他就会立刻安排商会去善后,重建当地经济,恢复民生,为公子收复民心。

好在商会从前也常和“山匪”这么配合,已经有了经验,虽忙乱但是也没出大错。

这只是谢知非每天工作内容的其中一部分。

不比燕都是沈明欢经营许久的大本营,他们对雍都只停留纸页上的情报。商会发展的时间太短,还没来得及将钉子扎进朝廷。

如果可以,谢知非不会愿意沈明欢这时候回去,风险太大。但既然沈明欢坚持,谢知非只好加快自己的速度,至少不能有能威胁到沈明欢的人存在。

“那孤也不能什么都不做。”沈明欢嘀咕一句。

他自觉性子惫懒,并不想处理那些简单且无聊的日常公务,但谢知非实在太勤奋了,看得他良心都有些隐隐作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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