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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手,连带着笑容也被收回。

他改为拍着自己的胸脯:“怀瑾,我也是雍国人。”

——能让雍国变得更好的事,我也和你一样义无反顾。

南怀瑾勉强地笑笑。

他们已经呆了许久,聂时云再不离开就该有麻烦了。

既然已经做了决定,南怀瑾就不继续耽搁,“明日早朝,你这么说……陛下会同意封你为钦差,你半路绕道,亲自去淮西。有没有涝灾,一看便知。”

“幕后之人定然会不惜一切阻止你,时云,很危险。”

南怀瑾没再阻止,其实本来也没多坚决地阻止。

他低声说了一句:“抱歉。”

聂时云无奈地笑:“你道歉做什么?雍国又不只是你的责任,你也不是故意骗我要我去送死。放心,我心里有数的,其实我逃命的本事也很不错。”

*

洪城十日内遭受了七次山匪劫掠。

朝廷的兵马都驻扎在边境,应对蠢蠢欲动的缙国大军,也虎视眈眈地打算继续向外扩张,是以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回援。

府兵花费大,知府见匪徒只是劫掠而不占城,觉得影响不到自己,也不愿出兵。又怕朝廷怪罪,故而隐瞒不报。

当地的小贵族们不堪其扰,收拾了家当包袱款款地去了别的城镇。

至于城外带不走的田庄,被匪徒占了也就占了吧,虽然很心疼,但是在乱世之中这种事情很正常。

他们只是还需要依附皇室的小贵族,没有强闹的底气。

城主在逃亡途中死在了匪徒手里,他身为城主弃城而逃本就有罪,按《燕律》其罪当诛,知府也懒得为他报仇。

于是沈明欢买下了燕国的这座城。

这么说有点不太恰当。

当父母官怎么能叫买卖城池呢?那叫为燕国尽心尽力任劳任怨。洪城是燕国的洪城,而他只是负责治理的普普通通无名小卒罢了。

如今普遍实行的选拔制度还是举孝廉,最有钱的人往往可以成为最孝廉的人才。

沈明欢的商会在贵族走光之后入驻洪城,迅速将商铺开了起来,而后恭恭敬敬地给知府送了一些特产和一封信。

知府摸着金子,为他们这种忧国忧民的品性感动到泪流不止,当即把洪城所有的官位都用他们的名字填满了。

洪城百废待兴。

贵族们虽走,也不愿意自家房子里的东西便宜贱民,能带走的都带走,不能带走的就一把火烧了。

城里只剩下了难民和奴隶,粮仓干净得找不出一粒米。

好在贵族们走得匆忙,田里的粮食还没来得及收割,勉强能够让这座城不至于饿死。

沈明欢远程指挥城主重新统计了城内人数,不区分平民与奴隶,给所有人整编了户籍。

以工代赈,因为人手充足,沈明华又舍得让他们吃饱,洪城的重建进度很快,没多久就收完了粮食,城内的建筑也修复得差不多了。

知府本来在眼馋这批粮食,还想着用什么借口可以收上来一半,结果沈明欢反手就送了一大批给山匪,美其名曰“保护费”。

知府心虚,反正保护费没找他要钱,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贵族看到洪城稳定了,想要回来拿回属于自己的田地,收了“保护费”的山匪们非常尽职,逃得不够快连命都得丢,更别说进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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