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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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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剪手指甲和脚趾甲,用淘得很细的白云石灰给他洁牙,将潮呼呼的深色软帮鞋脱下来,换上漂亮的带扣黑皮鞋。香肠和干酪被切成一小口的方块,他的胃部长久靠野菜根充饥,已经太久不曾有幸消化过现代社会的食物了。

有一个人一直抱着他,好奇怪,他的气味好令人安心。

那是神圣的一天,他从未感到自己如此安全,这越来越猛烈地把他最孤独的磁极边拉回、解救过来。即使外面世界燃烧起来,他在这个怀抱里也觉察不到。

他开始无声地哭起来,他不知道这么幸福该感谢谁。上一次被这样安然的美好包裹,还是母亲最后一次送来生日礼物——一辆新簇簇的漂亮自行车,在夕阳下亲吻他的额头。

“Bermuel?”Jacques担忧地出了声,“你又想起了Folgandros小镇的事情了,对吗?陆很有责任感和正义感,我也非常钦佩他不分贵贱贫富、种族国家的善良,这种品质我几乎没在别人那里见过。”

贝缪尔用力地甩甩头,将自己从回忆杀中打捞出来。

但是想起那个大学刚毕业的陆大助理律师,他忍不住笑了。

青涩时期的陆赫是一个满分理想主义者,充满锐意,热情奔涌,一个能把对面气到肾上腺素狂飙的全国大学生最佳攻辩手。庭审上为了所谓正义争得面红耳赤,根本不屑看法官的脸色。那么有血有肉的愣头青形象,并不像现在这样欠缺温情和真实感。

而那时的贝缪尔,真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熊孩子。举个例子,夜半口渴了,他就常常跑到停车场,用泵抽出一捧含有铁锈味的水,贪婪地喝下去,咽下去的时候鼓起两腮,发出恶魔似得噗噗的声音。

可是即使他这样没有教养,也知道躲在那束蓬松的白丁香花盛开的灌木后的时候,要屏住呼吸,绝对安静。

因为陆赫常常坐在月光下的一块圆石头上,一个人读书,像时而静默的高山。星云中的无数天体闪闪放光,像是贝缪尔偷偷望着他的眼瞳。

“我喜欢听你说出的任何一句话,喜欢看你的每一束目光。”写日记的笔僵固了,墨水也干涸了,朴素的闪米特语,只允许贝缪尔这样粗陋地记录他的初恋。

况且陆赫不止是救命恩人那么简单,如果没有他,贝缪尔也不可能被Jacques知遇。

贝缪尔天才横溢,幼小的鼻子像一把解剖刀一样锋利,能够分辨空气中每个飘浮着个性气息的精美分子,香味轮廓清晰得像一条虹的彩带:厨房弥漫的烂菜和羊油的臭味、制革厂里散发出苛性碱气味、甚至能嗅出教堂里胖女人身上的肿瘤病。

驻扎在Folgandros的那段时间,Jacques教会了他如何手工制作酊剂、精馏搽剂、浸汁和香精。Jacques说,调香师不是批量制造的化学家,学习这些包罗万象的祖传知识会锻炼你的直觉力,让你的思想逐渐清晰明朗。

贝缪尔很勤奋。他每天五点半早起,在一口大锅里把猪油和牛油融化成奶油状的液体,倒入大量新鲜的花朵,然后用一把像扫帚一样长的工具搅拌,汤液太浓就倒到粗筛上,除去废渣再加入新的花朵。等待精油沉淀的间隙,还有一些零碎的活计,比如蒸馏薰衣草,用菜刀劈开龙涎香块茎,用礤床把紫罗兰根擦成屑,然后用最优质的酒精浸渍碎屑。

一点钟入睡的时候,他的手臂重得像铅一样,两只手都长了老趼。

后来,再次出现在陆赫面前时,他已经是那个金发、白肤、高挑的顶级调香师了,一个绝美的模子里铸就的天使。可是那张随着日月推移显得更加高傲的面孔,在昔日暗恋的男人面前,甚至紧张得发丝微微颤抖。

但是,那天。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陆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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