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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早之前沈惟安的不情之请,岳嘉明却也是自愿的。
沈鸣玉跟他们一起在国外长大,是他们共同的弟弟,一个哥哥要走,另一个哥哥自然会留下。
那现在,走掉的那个回来了,岳嘉明其实没什么理由一定要留下,他原本的工作和生活圈子就不在国内。
关于这件事岳嘉明还没有想过,现在突然被沈惟安提起,他才意识到原来他也要面临选择。
不知道怎么,他觉得沈惟安的问话里有一丝紧张,也许是错觉。
等红灯,岳嘉明扶着方向盘的手指无意识地一下下叩着,实话实说:“我还没想过,先考虑一下吧。”
又说:“即便要走,也会做好安排,不会给集团带来损失。”
“我不是这个意思。”沈惟安的语气带了丝急躁,想解释,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岳嘉明自然是自由的,应自己的请求而来,做完了他能做的一切,现在要抽身离开,沈惟安觉得自己都找不到理由留他下来。
集团最大的难题岳嘉明已经帮着解决了,至少对现在的沈惟安来说,再搬出集团需要他的理由,就太扯了。
他说:“好不容易现在没什么干扰,我们可以像以前读书时候那样待在一起,先别急着走,岳嘉明。”
沈惟安总是轻易就击中岳嘉明的软肋,“像读书时候那样”,那是岳嘉明大梦的开端。
“好。”他只简单地回了一个字,就见沈惟安咧开嘴角。
这是今天接到他以后,岳嘉明看见沈惟安脸上的第一个真正的笑。
直到快开到家门口,沈惟安才发现岳嘉明耳后的异样。
大概是雨停了,外面的路灯亮了些,照进车内,让沈惟安看到岳嘉明青白的皮肤上一片醒目的红痕。
他凑过来,自然地伸手拨开岳嘉明的右边耳廓,在红疹的地方按了按,说:“这里怎么红红的?过敏了?”
岳嘉明觉得沈惟安的手很烫,耸着肩躲开他说:“可能是吧,下雨天,太潮了。”
“以前没听说你过敏啊。”
要瞒一个认识了十几年的朋友不容易,但这样的谎话岳嘉明说过很多,信口拈来:“是去纽约以后,水土不服,那时候开始的。”
“是吗,”沈惟安将信将疑,不顾他的躲闪,按住肩膀说:“让我看看,好像有点严重,已经窜了一大片了。”
岳嘉明觉得更痒了,不得不一只手捂住耳朵:“回去涂点药就好了。”
竟然真的有了第二次的湿疹?似乎比上一次更变本加厉。
是那一片被脑补出的亲吻侵占过的皮肤,自动潮湿得要一次次长出疹子来彰显它敏感的存在?
简直不可理喻又令人羞耻。
作者有话说:
我仔细想过,“红疹”这个情节绕不过去,它是两个人探究过往的一个引子,也因此,下一章跟《甲方》那本书的84章有一大半是重叠的(怪我,上本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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