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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感受到他隐秘的视线,沈常乐侧身,一双含情的媚眼扫过去,很快就找到了角落里的他。

路听野知道自己的小动作被抓到,飞快地拿手挡住脸,企图掩耳盗铃。

沈常乐被他逗笑,压住翘起的唇角,对旁边的宾客说了句失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万千窈窕地走了过去,风光地好似她是今晚的主角。

“你怎么无精打采的?刚刚你爸还问我你在哪。没想到是躲这偷看我。”沈常乐把香槟放在一旁,看了下四周,发现没人注意到这处幽僻的角落,下一秒,她坐上男人的腿,冲他弯了弯眼睛。

路听野身体跟着紧绷起来,就连呼吸也紧了下,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香气。

沈常乐假装没察觉到这些小动作,微凉的手指点了点他温热的唇,“今天好帅。”

路听野有些神思恍惚,对她这种若有似无的勾引完全没有抵抗力,声音里含着哑意:“有多帅?”

“帅到.....”沈常乐想了想,纤细的手指玩着他领带上的宝石领夹,又时而划过他的胸口,感受着衬衫之下强壮又年轻的躯体,“帅到现场每一个女人都羡慕我怎么能睡到这种.....”

“极品货。”

她挑眉,带着些挑逗的姿态,勾了勾他的下巴。

路听野笑出声,死气沉沉的眼睛这才有了颜色,他开口就是犯浑:“姐姐这样像是万草丛中过的风流美人.....”他凑近她的耳朵,低低说,“只有我知道,姐姐就是软脚虾。经不起弄。弄几下就要哭。”

路听野知道沈常乐就是喜欢逗弄他。

管杀不管埋的主,次次把他弄到滚烫的边缘,又偏偏不让他沸腾。

沈常乐当即被他说的脸红,恼恨地踩他一脚,“你还是当个哑巴帅哥吧。”

路听野做了个封口的动作。

沈常乐知道同他犯浑赢不了,只好耍赖,撩开他的西装,在看不见的地方咬了一口,白衬衫烙下一抹隐秘的暧昧红痕。

“你快起来啊,这你的场子,你不社交,都推给我?”沈常乐生完气还是笑靥如花,今天是开心的日子,路听野最大。

“说实话,大小姐。我社恐。”路听野一边忍着胸口的燥热,一边正经地看着她。

大小姐这种如浴春风,逢人就笑的社交手腕他是一辈子都学不来。他压根就懒得笑,对着一群不熟的陌生人,他笑不出来。

况且,他一进傅家的地盘,心里就膈应。

他觉得自己很恶心。

觉得自己弯下脊梁的样子很丑恶。

他甚至不敢照镜子。

沈常乐皱了下眉,拿手指顶了下他的额头,“说怪话。上次我们订婚,我看你挺如鱼得水的,哪里社恐了。而且我觉得你也不用做什么,他们都想和你做朋友,一定不会让你尴尬。”

路听野垂下眼,“是想和我做朋友吗?”

睫毛挡住了眼底阴沉的冷意,“不过是看着我姓傅罢了。”

再说,他根本不需要这种朋友。

“况且生日宴不是我要办的。”路听野声音有些闷。

来之前,路听野以为只是吃一顿家宴而已。

“早知道你不喜欢,就该跟你父亲说不用办这么大,一家人吃顿饭就好,晚上我们还能单独出去喝点酒,对了,我知道有个很可爱的小酒馆......”

女人温柔的声音钻进耳朵里,混合着遥远的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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