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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太漂亮了。”路听野抿唇,声音温柔低哑。

沈常乐一愣,又好气又好笑,连连打了他好几下,“小流氓!才十五六岁,懂什么漂亮啊!”

这的确是他卑劣又肤浅的心思。

见到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她漂亮,太漂亮了,像靠着吸人精魄为食的妖精。若非如此,怎么能长成那样一张桃花面。

路听野收紧手臂,用一种把她融进骨血的力道抱着她,十六岁那年他就想这样做了。

对她,欲./望是不分年龄的,只有强烈和更强烈两种。

“想你好多年了。姐姐。”路听野哑着声音,贴上她的耳廓,亲吻着一抹绯色娇艳,把滚烫的体温渡过去,让她也热。

沈常乐含糊不清地回应,“可当年我们也只见了三天.....”

三天而已,很多细节她都已经忘记了,只模糊地记得他永远跟在她后面,替她扛相机,陪她找景,然后乖乖地配合她说的每一句话。

“三天够了。”

“嗯?”沈常乐仰着头,迷茫地看着他,陡然间有些不认识他了,他远比她想象的更执着,更深邃。

为了得到她,他能赌上这么多年的时光。

“够我想你一辈子。”

路听野很难再抑制,只能翻身又压上去,再度尝一尝十六岁就想压的女人是什么味道。

知道路听野偷偷喜欢她这么多年后,沈常乐心软的那一面又被勾了出来,以至于这几天格外纵着路听野,到了第三天,她就有些消受不起。

二十出头的男人就是野肆,像一头不知餍足的狼,永远喂不饱。完全应了他说的那句话,碰他的脸他都能石更,都不需要她多挑逗。

沈常乐腰酸背痛,一气之下搬回了春和公馆。

【你这两天自己住】

路听野无奈地看着消息,反思一下自己这两天哪里做的不好。想了一圈,他自知没有错处,唯一的错大概是晚上没准她吃冰激凌,总不至于这点事就要离家出走两天吧?

【就因为我没给你吃冰激凌?】

沈常乐躺在家里,冲着手机翻了个白眼,【你这种毫不节制的人不配拥有女朋友。】

过了几分钟,对方才慢吞吞回复:【....可我才二十一。】

沈常乐:【?】

小流氓:【这年纪就是比较强烈啊....更何况我吃素这么多年.....再说你长这么美.....】

沈常乐趁着他没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前发过去一连串的问号,一气之下把路听野拉黑了。

路听野知道自己被拉黑了,颇为无奈地笑了笑,转去衣帽间挑了一件黑色的衣服,套上,拿起车钥匙出了门。

六月末,天气越来越热。

金山公墓坐落在半山腰,葱茏的山林挡住了大半的暑气,仍有燥热的阳光洒落,墓碑反射着刺目的白光,令人眼痛。

路听野弯腰,把怀里的一捧栀子花放在墓碑前,再拿出裤袋里的手帕,擦拭着墓碑上的灰尘。

照片上是一个很美的女人,穿着素雅的旗袍,耳朵坠着一对珍珠。

“妈妈,好久没来看您了。您别伤心。”路听野就在墓碑前随便找了个地坐下,对着那张照片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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