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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蘑吃饱喝足,又来餐桌这边凑热闹。余昧弯腰把它抱起来,放在腿上顺毛,一边道:“嗯,也好,回去看看那些小朋友——它最近是不是又吃胖了?”
猫在他腿上无辜地“咪”了一声,下一秒就被余煦整只抱了起来,在空中拉成一条。
“是有一点儿,”余煦掂了掂,对猫说,“你下周的加餐取消了,乖乖吃猫粮吧,再胖下去就要超重了。”
布偶是大型猫,小蘑的饭量其实也不算大,只是不爱动,同一样玩具玩个三四次就没兴趣了,没人在家的时候就一动不动的,入冬之后就愈发重了。
“有时间带它出去溜溜吧,反正它也不怕人,”余昧拂了拂裤子上的猫毛,失笑,“怎么像小狗一样。”
几句话的时间,小蘑都快摊在余煦怀里睡着了。
他点了点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猫,突然想起什么来,看向余昧:“说起来,哥哥,你后来收购了那家孤儿院,还有资助别的孩子吗?”
“算是有吧,”余昧想了想,道,“捐过款,想读书的就让他们去读书,也有几个成年了,就给了他们一份工作——不过大多是向蝶在联系,我也没和他们说过话,像你这样的是唯一一个了。”
余煦就忍不住弯起嘴角,看起来很高兴:“我记得当时那里有很多人,你最后为什么会选中我?”
为什么呢——余昧回想了一下遇见他的那天,发现很多细节已经模糊了。
只记得那是个连日阴雨后久违的晴天,阳光很好,有个小孩子突兀地站在孤儿院门口,扒着铁门往外看。
眼睛是纯粹的黑色,很干净,眼里带着星火似的光,和那个乌烟瘴气的地方格格不入。
“……可能是因为,你和以前的我很像。”沉默良久,余昧轻声答道,“也喜欢站在那个位置往外看,做梦都想出去。”
不同的是他没有遇到所谓的“好心人”,领养他的人只想从他身上谋取利益,转手就将他卖进了娱乐圈——甚至现在过了那么多年,他想问那对夫妻要回当年的签约合同,都要花不少钱去买。
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后来能遇到余煦,也算命运对他一种颠倒的救赎。
作者有话说:
明天有事,所以今天提前更了
第78章 情歌
聚餐在中午,早饭之后余煦就出门了,猫也回窝睡觉,偌大的客厅突然安静下来,余昧还觉得有点儿不习惯。
客厅里没有阳光,他索性抱着吉他去了琴房,打算把要交的两首歌写完——越拖下去就越没心情写,何况答应了余煦之后出去走走,总不能食言。
写歌是需要灵感的事,词也好,曲也好,似乎都要求充沛的灵感和天时地利。但从业以来他很少有灵感匮乏的时候,大概因为歌里很少写自己的经历。
像面镜子,或是玻璃匣,看过的事物都映在那里,没有波澜也不会褪色,等到写歌时自发自然地涌现出来,就成了灵感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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