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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们两个人的未来。

这就已经足够了。

“七爷以前说过,要带裴筱出国的——”他略显突兀地问道:“这话还算数吗?”

“当然。”沈璁自然地点了点头,“等我们都安顿好,国外的情况差不多也该消停下来了,到时候,我们就出国去玩一圈。”

“想到哪里?去欧洲看我以前留学的地方?或者……”

“去美国也可以,听说朱珠一直在那边。”

“还可以去新加坡,看看喜伯”

“那就去看看喜伯吧。”裴筱看着沈璁,轻轻摇了摇头,“我的意思是,在那边住下。”

“喜伯年纪大了,就算有孔立文在,多少能帮衬一二,但到底不是自家人,而且……”

“如果留下来,我就一直只能是你的……”

“表弟。”

“对不起。”见裴筱说着缓缓垂下头,沈璁连忙将人往怀里揽了揽,“裴筱,我……”

作为一个跟无数狠角色算计周旋了小半辈子的人,他其实并不像一般男人那样大大咧咧,裴筱能想到的,他都想过。

以前裴筱为了赚钱,什么都愿意干,就是因为他没有家,所以就算在银行里

存着金条,也没有安全感。

沈璁就是担心,不管他对裴筱多好,但毕竟背井离乡,没有亲人朋友,甚至还有可能连语言都不通,会让裴筱永远都背着一种漂泊无依,随时害怕被抛弃的不安定感。

“我以为、以为你不会在乎这些……”他心疼地搂着裴筱的肩膀,“对不——”

“七爷是不打算要裴筱了吗?”裴筱抬手抵在沈璁的唇边,佯嗔着嘟了嘟嘴,没让他继续说下去,“我说过的,不准说随便那三个字。”

“你又没有说错,我就是不在乎那些名分的东西。”

打从记事起,他就跟着冯吟秋学戏,唱青衣的,经常都是女娇娥打扮;尤其是后来冯吟秋落魄了,带着他搬去了京郊的贫民窟后,周围的孩子也没有见过这些,可没少笑话他。

后来到上海后,他没多久就封箱罢唱,换了身旗袍,转身就进了夜总会,跟一群歌女舞女们站在一个台子上,鲜花掌声虽然不少,但白眼奚落只会更多。

其实他从小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日子是为自己过的,要是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说,他大概都活不到今天。

反正不管他是沈璁的“表弟”,还是别的什么,关起门来,沈璁心里都还是有他的,也会对他好。

所以,他是真的不在乎。

“但是沈璁——”他抬眼认真地看着沈璁的眼睛,“囡囡长大了,其实什么都懂。”

“她应该也要喊你一声‘父亲’的。”

“裴筱从小就没有家,是那天七爷掏出了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房本,我才第一次有了家。”

“我就想要一家人,能整整齐齐地在一起。”

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房本……

看着裴筱无比真诚地望着自己,这回沈璁倒是鼻梁一酸。

当初想着要把房子过户给裴筱时,他原也没有多想的。

房子而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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