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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璁没有再说要赶他走的话,但他也没有得寸进尺地往上凑,只是绕过沈璁,把手边的两个土瓷碗放在了抵住大门的那方柜台上。

“我刚出去,看见已经有人搭起粥棚发粥了,便端了一碗回来,还顺便要到颗药,据说可以退烧止疼的。”

他很快巧妙地转移了话题,从兜里掏出一方手帕,小心翼翼地剥开,露出里面仔细包裹着的一粒西药药丸。

“水是我刚在后院井里打起来的,因为怕把人招来,就没敢生火,凉是凉了点,但起码干净。”

看着裴筱手帕里的药丸,沈璁一眼就认了出来,的确是一颗退烧药,附带有止疼效果;因为这药刚好出自他之前与孔立文合建的药厂,药丸上还印着标志。

去年仗还没打起来时,像Maxime神父那样身份特殊的人,就已经满世界求不到抗生素了;现在整个淞沪地区都乱成了一锅粥,退烧药虽然不比抗生素紧要、稀缺,但能附带有阵痛功能的药物,在战时都是不得了的东西,有钱也未必能买到。

裴筱一句“顺便要了颗退烧药”,看似轻描淡写,但沈璁心里很清楚,这事情可是大大的不简单。

从前,他曾经把裴筱当成自己豢养的金丝雀,就算慢慢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裴筱,他也仍然觉得,就像对方的外表一眼,裴筱是柔弱的,需要他的照顾,宠爱和保护。

但能在冯吟秋的棍棒下,在北平十几个严寒的冬天里坚强地活下来,还出落成如此一个水灵灵的大美人;能在梨园戏班里一曲成名,也能孤身一人面对唯一至亲的生死后,逃出连天的战火,很快又在上海滩最复杂的风月场中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裴筱虽然身段柔软,但从来都不可能只是一只金丝雀。

那种漂亮娇气的鸟儿,是不可能活到现在的。

就像他曾经在英租界那条小巷里说过的那样,他可以变成一切沈璁喜欢的样子,安静乖巧,柔软顺服,小鸟依人地靠在对方怀里,心甘情愿做一只漂亮娇气的金丝雀,无条件接受沈璁的一切——

温柔细心的宠爱,以及那些很少被人看见的,偏执恶劣的控制欲,阴暗面,甚至是离开。

但其实,只要他觉得有必要,还是会展开翅膀,随时准备好用他的一切,庇护他的爱人。

沈璁自问,自己这辈子做过的好事不多,当年在雪地里救下那个孩子,算是为数不多的一件,但也并非完全出自善意。

小时候,他总是觉得老天不公平,没有给他一对恩爱有加,同时也深爱着自己孩子的父母;但现在,他又会惭愧地觉得,老天给自己的,是不是太多了……

这么好的裴筱,怎么会这样轻易,就被他“捡”回了家。

见沈璁怔怔地呆立在原地,裴筱疑惑地蹙了蹙眉头,催促道:“这个天粥凉得快,也没处热去,你赶紧凑合着垫垫肚子,然后好把药吃了。”

沈璁闻言看向抵住大门的柜台,这才瞧见之前裴筱端来的两个土瓷碗,一个装着清水,一个则盛着粥。

“那你……”他清了清嗓接着道:“不吃吗?”

“我在粥棚边上吃过了才回来的。”

裴筱安慰道,说着转身扶起刚才沈璁跳下“床”时碰到的凳子,把门板重新架好,又用力按了两下,确定稳固后才接着道:“赶紧坐下趁热吃吧。”

乱局之下,是会有一些像Maxime神父一样的善人或义商开仓布粥,赠医施药,这点沈璁倒不怀疑。

但就是因为跟Maxime神父熟识,所以他很清楚,跟沈克山那种沽名钓誉,根本不关心捐出去的钱物到底去了哪里的人不一样;真正做慈善的人,为了防止有人投机取巧,从中牟利,一般分配物资都是按人头算的——

自己吃完了还能再端走一碗的可能性是不大。

“要不……你先吃吧……”沈璁犹豫道:“我……还不饿……”

他现在染了病,就算有意给留下点,也不敢再让裴筱吃了,他吃裴筱剩下的倒是不要紧。

“我真吃过啦——”裴筱拖着长音绕到沈璁面前,“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精力操心这个,操心那个的,我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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