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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一直极力掩饰的,则是美玉唯一的一点瑕疵——
位于左侧肩胛骨下方的一道伤疤。
感觉到沈璁的手指轻轻抚过那道疤痕,裴筱蜷紧身体,窝在对方的臂弯里,浑身战栗。
白璧微瑕,但到底瑕不掩瑜。
沈璁躬身吻了吻裴筱的伤痕,然后躺下将这具颤抖的身体拥进怀里。
“疼吗?”他柔声问道。
一瞬间,裴筱仿佛可以听见自己心脏失序乱跳的声音。
他回头看向沈璁,激动得甚至眼含泪光。
但很快他就知道,自己又想多了。
沈璁双眸微阖,一脸放松的神态,很显然只是随口问了一句。
“不疼了。”裴筱缓缓背过身去,重新躺回沈璁的臂弯里,“很多年前的事儿了。”
沈璁还是闭着眼睛,指尖缓缓划过疤痕处的那一点斑驳,用一种恰到好处的遗憾语气,表现了他的礼貌,“怎么弄的?”
“小时候练功偷懒,让我师父打的。”
裴筱的声音很平静,仿佛只是回忆起一了段时间久远,而且不那么重要的往事;但他还是忍不住偏头偷瞄着沈璁的反应,然后失望地发现,沈璁根本没有任何反应。
“那个时候……”良久后,他才接着道:“我还以为自己会被打死。”
沈璁轻拍着裴筱的后背,像是一种无声的安慰,随口问道:“你师父也经常打你吗?”
每当沈璁说出一个“也”字,裴筱总会莫名觉得话里还有别的含义。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沈璁的问题,只能疲惫地笑笑,俏皮地反问道:“怎么——”
“是不是因为太淘气,所以七爷小的时候也会经常被沈老爷揍?”
“不会。”
沈璁的声音也一如既然的平静,但裴筱已经回过头去,不会看到他蹙紧的眉头。
事实上,为了得到母亲的喜爱,小时候的他算是个乖巧的男孩子,并不淘气;而沈克山思想古板守旧,极其重视子嗣,尤其是儿子,所以很少动手。
原本沈克山有十几房姨太太,可当初离开北平时带在身边的,只有生了儿子的。
沈璁其他无所出,或是只生下女儿的姨娘,都在得到一笔钱后,被留在了北方。
这也是为什么他的母亲虽然不得宠,却能安稳地住进马斯南路现在这栋二层小洋楼的原因——
因为肚皮争气。
沈璁时常会想,自己这么薄情,会不会就是遗传了他那个刻薄寡恩的父亲。
到上海落脚后,其实沈克山很少到马斯南路的外宅来,沈璁连父亲的面都不太能见到,自然谈不上挨打。
但这不代表,沈克山不会打他母亲。
只是这些事,他当然不会对裴筱说,事实上,他根本不会跟任何人提起。
“那你这功夫能练出来,也不容易。”他摩挲着裴筱后背的伤疤,很快转移了话题,“好不容易出师登台,怎么就转行了?”
“呵——”裴筱闻言一阵轻笑,似乎立刻就回到了百乐门那个风情万种的交际花,万人迷的身份里,毫不遮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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