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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
路鹤里目光闪了闪,就听江焕颇有些落寞地说:“但是臭臭不怎么着家,我给它准备的猫粮也不吃,大概是在外面还有别人也在喂它吧。”
看着江焕一脸「它外面有人了」的幽怨,路鹤里咬了咬牙,自暴自弃地想:草,要不回去以后去吃几口猫粮吧。
吃完晚饭,已经是夜色降临,灯火阑珊。路鹤里闷了两天,颇为高兴地呼吸着外面的空气,整个人都舒展了很多。沿着小城市烟火气满满的街道,两个人并肩慢慢地走,穿过来来往往的自行车,穿过街头小贩的叫卖声,像是一对吃完饭出来散步的爱人。
一只蠢萌蠢萌的哈士奇拖着狗绳冲过来,啥也不看一头撞上了路鹤里,然后把自己吓了一跳,嗷地一声掉头跑了。江焕条件反射地扶了一下路鹤里的肩膀,哈士奇的主人才气喘吁吁地追过来,忙不迭地跟路鹤里道歉。
“没事。”路鹤里笑了笑。
狗主人又很自然地看了一眼江焕,仿佛对于冲撞了他的Omega感到抱歉,在等着他也说些什么。
江焕怔了一下,点点头:“他说没事就没事。”
“谢谢啊,谢谢你们。”狗主人这才走了。哈士奇明明只撞上了路鹤里,他却认为需要取得两个人的谅解、需要跟两个人说谢谢,自然是误以为他们是一对,撞了一个,另一个也会生气。这种微妙的反应,路鹤里和江焕都觉察到了。
他们彼此有些尴尬,两人之间流动的空气便有些暧昧的气息。但江焕并没有说个什么话来缓解这种尴尬,反而突然低声问了一句:“我可以牵你的手吗?”
路鹤里怔了怔:“老子又不是细皮嫩肉的小姑娘,手有什么好牵的。”
江焕抬起自己的手晃了晃,避开他的眼神,“没关系,我的手也皮糙肉厚的。”江焕的手指修长匀称,本来应该是一双很好看的手。如果长在跟他同样出身的公子哥儿身上,应该在弹钢琴,或者拈着水晶高脚杯。但是由于长期握枪、格斗,这只手有两个骨节微微变形,掌心布满枪茧,还有一些细小的疤痕,在苍白的皮肤上颇有一种反差的凌虐美。
路鹤里盯着那只手,心神莫名一晃,想替他抚一抚那道伤疤。大脑还没反应过来,手已经自己握了上去。
江焕的手很暖。但两个人都没有握紧,甚至有点僵硬。
这是他们第一次在宾馆房间的外面这样亲密。两个人的手上都有枪茧,江焕左手的枪茧在掌心,路鹤里右手的在虎口,轻轻摩擦着,谁都没说话。
两个已经接过吻的人,牵个手却是如此地紧张又怪异,就像两个情窦初开的高中生。也许是因为,意乱情迷之时在无人的房间接吻,可以把责任推给信息素和荷尔蒙,但头脑明明清醒却在大街上牵手,则完全是另一种形式的关系。
到了他们这个年龄,都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某种意义上,牵手的分量比做爱还重。这种在无爱的人之间毫无快感的行为,意味着一种情感的依恋和关系的认定。很多人也许会彼此亲吻和做爱,但不会拥抱和牵手,能够放纵肉体,却无法放纵灵魂。
两个人就这样牵着手,彼此都有点汗沁出来,但谁也没有松开。他们就这样在喧闹的街上默默地走着,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极其自然,又极其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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