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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思茵看了眼富贵,对上狗狗充满希冀的眼神,顿时有点内疚:“没事的,你让它来吧,我不介意。”
怕他不信,补充道:“我很喜欢小狗的。”
孟清时勾唇笑了一下,语气也夹着温柔的笑腔:“它可不是‘小狗’。”
姜思茵无比认真道:“大狗也喜欢。”
孟清时望着她,似乎在探究这话的真假,片刻后见这姑娘一脸真诚,自家狗也实在是可怜兮兮,估计这会儿心里正想不通为什么家庭地位突然变化,于是起身走过去,拿起狗碗:“富贵,过来。”
大金毛眼睛一亮,屁颠屁颠地跟过去,跳上他旁边的椅子。
狗碗刚被放在桌面上,就迫不及待地开吃。
姜思茵看着大狗满足的样子,也忍不住温柔地笑起来:“它好可爱啊。”
只不过她一直看着狗,并没发现孟清时望着她的眼神同样温柔。
孟清时手艺不错,把简单的三明治做得营养丰富又美味,还现磨了豆浆,甜度也把控得刚刚好。
姜思茵吃的时候就天马行空地想着,如果他不去当医生,应该也会是个成功的厨师。
一些优秀的人总是各方面都优秀,还让人嫉妒不起来。
他拥有一切令她羡慕的东西。
受人尊崇的工作,应该不菲的收入,属于自己的房子,还有一条可爱的狗。
无比优秀而圆满的人生。
姜思茵小时候家里也有一条狗,是爸爸送给妈妈的定情信物,一只血统纯正的柯基。晚上会和她一起睡觉,早上会舔她的脚板心,见证她从一个小奶娃长成小姑娘,从被它拉着摇摇晃晃地跑,变得能轻松控制狗绳,负担起每天遛狗的任务。
那只狗名叫贝贝,姜思茵一度以为贝贝会永远陪着她。
结果是贝贝没有,爸爸也没有。
贝贝十五岁的时候寿终正寝,姜思茵亲自在家后院挖了个坑把它埋起来,还给它立了块碑——
是一块小小的木牌,她亲手用刀刻上贝贝的名字,还因此划伤了手。
再后来,贝贝逐渐被家里人遗忘,只有她每年会在贝贝生日那天买一个罐头放在墓碑前。以前她天真地以为老天爷可以带给贝贝,但长大后才知道,罐头应该都是让野猫给吃了。
她和妈妈离开冯家的时候,是贝贝去世第三年。
不知道那块墓碑如今还在不在。
手背忽然感觉到温热濡湿,姜思茵从回忆里醒过神来,是富贵正无比亲热地舔着她手背。
这条狗真的很乖,她进门时不喊不叫,没过多久就把她当成信任的朋友,如果不是主人给了它足够的爱,应该不会对人类如此不设防。
姜思茵抬眸看了看在厨房清洗的男人,穿着家居服和围裙的孟清时和穿衬衫白大褂时很不一样,彼时清冷高贵,生人勿进,此刻的他却很有烟火气,像个温柔贤惠的邻家哥哥。
可姜思茵不太想把“温柔贤惠”这个词用在他身上,他似乎还是更适合衬衫和白大褂,带一丝清冷和距离感,和对苍生万物的悲悯。
她在客厅陪富贵玩了一会儿飞盘,大狗跑得气喘吁吁还想玩,被孟清时走过来薅了一把狗头,温柔里带着命令:“好了,姐姐累了,你也休息会儿,去喝水。”
富贵像是能听懂似的,屁颠屁颠地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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