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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思远心下一动,突然停下脚步,对着方芸说出了自己刚刚萌生出的一个想法:“方姨,阳阳在宿舍住不习惯,家里又离学校太远。既然您律所的工作繁忙,不如……”

饶思远顿了顿:“让阳阳住到我那里。我市区的公寓离我们两个学校都近,平时也好互相有个照应。”

方芸一听,心下大喜。

“哎呀,那太好啦!我其实早就这么想过,只是怕他会打扰你就一直没提。小远,真的太谢谢你了。”

同样惊喜的还有站在一旁的祁文朝。

就像是一颗缺水的小幼苗突逢大雨,暗淡无光的生命一时间又充满了勃勃生机。当即喜笑颜开地应道:“哥,我周末就搬过去!”

作者有话说:

虽然开篇有校园背景,但不是不是不是校园文。不喜欢前期铺垫的从第8章开始看,在一起之后会甜一段时间,后期有破镜重圆剧情。

受原生家庭缺乏安全感,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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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芯

第2章 冲着饶思远来的

祁文朝说要搬家,方芸比他还积极。周六一大早就叫了两个助理来家里帮他收拾东西。

家里只有三个大箱子,祁文朝却巴不得把自己一年四季的衣服都装进去。临走时还拆了书桌上的电脑,让助理帮着一起给搬到了饶思远家里。

饶思远所住的公寓位于朔宁市中心,是一个接近200平的大平层,距离工大老校区开车约半个小时。所以他平时上课的时候都住在学校,没课和休假的时候会回来。

自从祁文朝说要搬过来,饶思远就让钟点工把家里里外外都好好清洁了一遍、去物业加配了一张门禁卡、还准备了新的拖鞋和洗漱用品。

他给祁文朝准备的卧室紧挨着主卧,面积大、采光好、但就是没有独立的卫生间,祁文朝对这一点倒不是很在意。

两人一起将衣服一件件归纳好,在打开另一个箱子的时候,祁文朝却抢先拿了最上面的一件黑色短袖放进了衣柜下方的抽屉里。

饶思远才开始只是觉得那件衣服很熟悉,但在看到后背上那个显眼的贝林厄姆签名时,他当下确定这就是自己以前丢的那件。

那个时候饶思远还在上高中,有一个和他关系特别好同学假期刚好去了德国旅行,在德甲联赛散场后刚好要到了签名球衣,对方就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了饶思远。

球衣虽然具有纪念意义,但真的每天穿出去又会显得又些傻气,于是这件球衣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他的睡衣。

以前他和祁文朝两个人经常睡在同一张床上,写完作业后打打游戏,困了就共享一个枕头。

结果二半夜祁文朝睡熟了就总是把头往自己的衣服上凑,有时候睡醒了还要闭眼眼睛嗅两下。

饶思远那时候经常嘲笑他像小狗。

后来自己考上大学从祁文朝家里搬出去,却怎么也找不到这件衣服了。

才开始他只当搬家的时候东西杂乱,不知塞到了哪里,之后可能会找到。但时间一久,这件事情也就被渐渐被抛到了脑后。

看祁文朝刚才的样子,应该也是喜欢这件球衣的。

可是祁文朝平时并不看球赛,想不到他竟然对一件签名球衣有这么深的执念。

下午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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