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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时候让周暮先回去,曲歌妈妈跟周暮妈妈带曲歌去买金器。

到时候摆酒当天,还是得穿金戴金的。

……

曲歌觉得吧,她是一个特别庸俗的人,的确是喜欢金子,但是也不需要这么多吧,她的手都抬不起来了……

不仅仅手抬不起来,脖子也抬不起来。

曲歌靠在桌子上说:“妈,周阿姨,我觉得有一个两个撑场面就行了,也不需要这么多吧,我现在已经头重脚轻,抬不起来了。”

周阿姨见她这么说,摸着她的头发说:“不行的,曲歌,你要是金子少了,大家都会觉得嫁的不好的,这边你妈妈给你买的,还有我给你买的,都要戴上。”

曲歌:“……”

可是这也太累了,她两只手臂都戴了金镯子,抬不起来,头也是脖子上都是金圈圈,脖子累的酸死了。

但是两个妈妈的好意,她又不能拒绝,最后你推我,我推你的,给她买了8个金镯子,两只手分别4个,脖子上挂两条金项链。

曲歌:“……”

她结个婚怕被抢劫。

……

曲歌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了,今天是她爸爸的忌日,周暮在楼下等着,送他们去烈士陵园。

曲妈妈一大早就准备东西了,现在提着东西下楼,周暮立马过去接,他租了辆车,还是有车方便点。

把东西放后备箱,他开车。

这么多年过去了,说放下早就放下了,但是每到今天,曲歌的心情还是有点不好,感觉灰沉沉的。

第89章吃自己婚礼的席就是香!

周暮之前来也拜忌过曲歌爸爸,但是之前的身份跟现在的身份不一样,现在的身份是女婿。

他给曲歌爸爸磕头,曲歌牵着他的手,突然有一丝安慰了,悄悄的黏在他耳边说:“我爸以前就特别喜欢你,说你适合当他的女婿,如果他知道,你是他的女婿,他肯定很欣慰。”

曲歌爸爸以前喜欢周暮,就是觉得周暮这孩子不错,智商高,就这点就可以了。

他们家也没有什么人智商很高那种,加上自己女儿也是资质平平,如果跟这种智商高,长得好看的男的在一起,这后代不敢想啊。

主要也是为了后代更好。

而且,周暮高啊,曲歌长得不高,要是再遇到一个不高的,这生下来的孩子肯定也不高。

周暮基因很好,完全适合当老公。

所以以前几个大人开玩笑就说他们两个长大之后要是真没合适的对象就撮合在一起。

谁知道以前的玩笑话当真了,两个人还真的结婚了。

周暮听到这话,牵紧她的手,“会知道的。”

……

拜忌完回去,曲歌觉得自己累瘫了,倒在沙发上,家里全都是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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