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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胆大直白,“你要的这个,可比钱更金贵。”
“余笙不是商品,不能用钱衡量。”
“但她是我的女儿,让我把女儿交给你,你拿什么来交换?”
“……您还是在把她当商品。”
“小伙子,你是什么都拿不出来吧。”
林嘉誉收回手,在膝上默默捏紧。
他一遍遍提醒自己,不能被对方牵着走。余景之是在用自己的逻辑误导他。
这可不是买卖,必须先跳出商业交换的圈子。
他直视余景之的眼睛,真诚而冷静地说:“余叔叔,我很喜欢你女儿,我是真心的。”
余景之问:“你们认识了多久?”
“快一年了。”
余景之愁眉不展:“一年而已,彼此都还不了解,你们这个圈子,感情的保质期太短。”
在林嘉誉的想象中,余景之会和他发火,因为在余笙的描述里,这位父亲经常拍桌子,脾气火爆。
可目前为止他都还算是和善的,至少没有大吵大嚷。
然而和善,不意味着他想放过林嘉誉。
“我怕我女儿受伤害,她被我保护得太好了,从小到大没受过委屈,在感情方面也很单纯,不懂得辨别。”
“小伙子啊……”余景之语重心长道,“我不想把话说得太重,但是我的态度很明确,我不希望余笙和你在一起,你们不合适。”
林嘉誉想反驳,余景之抬手按了下,让他听自己说完:“你今天和我郑重其事地谈,说你想跟余笙在一起。但是过不了多久,你就会觉得厌烦,年轻人对待爱情都是这个态度,更别提你们那个圈子了。”
林嘉誉眯紧了眼,他仿佛听到天大的荒唐话,十分困惑:“余叔叔,难道您完全认识不到,您的女儿很优秀吗?”
余景之皱了下眉,不懂他的意思:“我当然知道她算是优秀。”
林嘉誉摇头,毫不怀疑地说:“您不知道。”
“您如果知道,怎么会认为我会随随便便厌烦她?”他说着,复又看向简桐,“该担心配不上她的人,该担心被她厌烦的人,是我才对。”
“她聪明漂亮,家境好,高学历——”
“那是因为她出生在余家!投了个好胎!”余景之吊高了嗓子截断他的话,声如洪钟,“她比她哥差远了!我给了她这么好的条件……她根本不努力,就知道成天给我惹事!”
“叔叔,我的话还没说完。”
林嘉誉没被余景之突如其来的吼声吓住,但是简桐有点怕了,他反而去安慰了下:“没事的阿姨,您别着急。”
迅速组织好语言,他对余景之发出连珠炮一般的质问:“您看过余笙写的诗吗?知道她是个有灵气的诗人吗?您有没有看过大家怎么评价她写的歌词?不仅是粉丝们,还有专业的词作前辈,您为什么不去看看?”
他颔首继续道:“是,我从余笙那听过无数次,她的哥哥很优秀,是个天才。所以她永远都活在哥哥的光芒下,您根本看不到她也在发光。”
林嘉誉也动了怒,但他必须压着火,呼吸因为隐忍而变得急促。
他喜欢的女孩明明闪闪发光,她的灵魂既有趣又有才情,他是被那个灵魂所吸引。
她很懂他。
林嘉誉别无所求,不过“知音”二字罢了。
可是在余景之看来,女儿不听话,不够努力,因为她擅长的不是他需要的,所以她无用。
他不能接受心上人被亲生父亲贬损轻贱,让林嘉誉几乎无法维持冷静的假面。
“可能您认为……我的喜欢不会长久,但我很清楚,她是唯一一个能补上缺口的人。”
“这里的缺口。”林嘉誉身体前倾,用力按着自己心脏的位置。
简桐已经不看他了,一个劲往老公那看,想用眼神传达意思。
随后林嘉誉重新坐直身体:“她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没有遇见她,我今年很有可能退出乐坛,是她让我重新找回了做音乐的动力和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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