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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云琛倒是还好,从小好吃好喝,作为豪门子弟,还一直有练舞蹈,等从食品厂出来,又被他哥要求必须学一门格斗以防身,于是他又含泪去练了散打,身板还是很好的。
用散打老师的话说就是:“除非把云仔扒得只剩一件衣服丢到零度以下的环境,不然他是不会病的啦。”
陆玄冬心想,那弟弟体质也就一般吧,晓仔可以在零下二十度只穿一件T恤和别人打雪仗,事后什么毛病都没有。
但冬仔的体质,比起他弟云仔,显然又要弱一个档次,所以在下飞机不到半小时,他就突然出现晕车的症状,蹲在路边吐了一阵,好不容易坐回车里,陆云琛一摸他哥的额头,直接被烫得手一缩。
陆玄冬又发烧了,这也是他今年六月后的第一次发烧,以他的体质来说,半年病一次,已经是很幸运了。
陆云琛不懂波兰语,靠着英语磕磕绊绊的找到药店,恰好外面在下雪,他被冻得打哆嗦,这时候就很想念家里的地暖。
但等他回到酒店的时候,却发现哥哥的房间里已经有人在了。
床头柜摆着空了的水杯与已经打开的药盒,甚至还有一套拔罐工具,而他哥哥换了身衣服,正神情平静的躺在床上睡得很沉。
而秦春晓,这个陆云琛崇拜的陆玄冬最尊敬的运动员,正坐在靠阳台的躺椅上,低头阅读着潘凯克的小说集,那是陆玄冬的随身读物。
真人看起来比想象的高,这是陆云琛见到秦春晓时的第一个想法。
没有了男排球员里常见的大块头的对比,秦春晓实在是很高挑,而且很结实,陆云琛像妈妈一些,骨架偏细,就明显感觉秦春晓的手臂、腿是比他粗的,但又不显笨重,反而给人修长有力的感觉,像精瘦的豹子。
而且他很俊美,可以说是陆云琛见过的最好看的混血儿,完美兼具了东西方的外貌优越处,立体骨相、细腻皮相,眼睛更是亮点,即使放在娱乐圈里,陆云琛也敢给秦春晓打12分。
这很难得,因为作为赵昭颜的儿子,即使是白明那样靠脸上位的流量,第一次见面时,陆云琛也只是意思意思给对方打了个8.5分,心里觉得对方算得上好看,但妆容太重了,眼中还有着浓烈的欲望。
陆云琛不讨厌欲望,偶尔还会被吸引,甚至在开始渴望爱情的青春期,也思考过,如果有一天他爱上了一个危险的人,他会不会变得明知道对方不怀好意,却依然一头栽进去,然后感化对方。
其实这小伙对自己的恋爱脑还是有点认知的。
但作为一个有自知之明的傻白甜,成年以后,尤其是被他哥送进食品厂进修了几个月后,只要情况允许,陆云琛能一辈子不接近那种危险角色。
因为这会儿他已经认知到,就如脑残无药医一样,坏种也是无法被感化的。
陆云琛的变化简称“被他哥以及食品厂内的小社会收拾清醒了”。
秦春晓在球场上也是有欲望的,他的眼睛在比赛高潮时亮得就像一颗蓝色的恒星,但那种欲望是更加明亮且安全的,这让他给人的整体观感非常好,是一种野生动物似的生命力,平时又看起来很安静理性。
对,这个人就像肖邦的钢琴曲一样,看似温柔冷静,实则内含勃勃生机。
近看以后,陆云琛才意识到自己曾经说过的“秦春晓应该减肥保持美少年模样”的话是多么可笑,若没有健美矫捷的肢体,这位野生系天花板的魅力岂非要被削减几分?
陆云琛犹豫一下,还是压低了声音提醒:“他、他不喜欢别人动他的书。”
秦春晓抬头,对他点头打了招呼:“我知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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