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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的节奏都被他掌控,对战游刃有余,最后投出标枪,杀死了马匪最后一个领袖。马匪群被他震慑,终于退去,他的族人得以保全。
青年骑着半残妖马,妖马踉踉跄跄,最后失去挟制,才哀鸣着倒了下去。
十几只兔族顿时抱成了一团,把青年抱在了中间,给他舔舐疗伤。
西霄几人互相示意,骑马半跑下山坡,兔族听到动静,发现了他们,脸色顿时惨白。
碍于天性,他们很怕狼,但此时仍然紧紧护着最中心重伤的人。
青年已经昏迷,像泡在血里,衣服脏污不堪。
莫恙驭马走到兔子群周边,丢下了伤药,学着狼族的样子,冷冷用妖语道:“给他上药。”
兔子们不敢接。
直到莫恙似发怒一样用鞭子打了打地,才有一只双马尾兔子精捧起伤药,脱下自己的衣服,取了羊皮水壶里一点珍贵的水沾湿,然后给青年脱衣服擦干净身体。
他身前背后全是伤疤,一看就是陈年旧伤,现在又反复被劈开。
莫恙见他们水也没有,就把自己的水袋丢了下去:“他的名字。”
“阿苏默勒。”双马尾兔子胆怯回道,双手交叉碰着手臂,向他表示尊敬。
药粉洒在伤口上,很快止血,做好简单的包扎,兔子精们都看向了莫恙,十分不安。
“阿苏默勒,英雄。”莫恙想象上辈子看过的电视剧,抛出了个合情合理的理由,“我欣赏他,你滴,你们滴,抗上他,和我们走。”
至于燕凌云,他握着缰绳在最后面,完美扮演了孤狼六人组大哥的角色,体型比刚才的贼首有过之而无不及,兔子精们看都不敢看他,远远的绕开了他。
莫恙有点想笑,眼睛都弯了。
这里血腥气尚存,很快会引来妖兽。妖修可以号令妖兽,普通妖族却未必抵挡得过成群结队的野兽,所以听到莫恙的话,兔族没有反抗,接受的很快,老老实实排队跟在了他们的后面。
莫恙还有六匹追风马,早就被他提前召出,沉默地护卫在周围。追风马看上去就是普通的妖马,在草原常常为妖族所驯服,只不过兔族太过弱小,所以连马匹也没有。
他们也不敢骑,就只像俘虏一样,走在队伍后面。只有阿苏默勒,他们大着胆子向莫恙请求让他躺在板车上,由双马尾兔子照顾。
莫恙同意了,他们也没再待在战车里,而是坐在了前头拉车的蛮牛背上。
下面的兔子羡慕的偷看他们。
穿得好,吃得好,有这么多粮食,还有这么多车马,是他们这些弱小族群做梦都想要的。
在草原上,狼总是要比兔子活得好。
莫恙发现他们很多都冻得不行,甚至连双鞋子都没有,全靠一身皮毛保暖,走到傍晚的时候,有人就坚持不下去,倒在了地上。
倒下来的兔子精变成了兔子,僵硬的在寒风中蹬腿。
“停下,生火。”
在其他兔子绝望,想要努力把落下的同伴背着走的时候,却听到了天籁般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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