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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兰夏并不是现在的模样。

大学时期,兰夏在旁人眼里只是一个带着宽大眼镜框的路人甲,毫不起眼,在几万人的大学里,可以说只是众生里的一颗石子。

就是这样一颗石子,心里却藏了一个梦。

甘云同兰夏上的是同一所大学,他与兰夏不同,他在大学里是风云人物,以出众的天赋和残疾的身体出名。

有人喜欢他是因为他常常是教授口中的天才,还有一张出众的脸;有人不喜欢他是因为他腿脚收瘸的,还整日板着一张阴沉沉的脸。

那时的甘云是不受宠的甘家大公子,和普通人没有差别。

兰夏只是个普通人,她不关注这些事情,所以对甘云只是有所耳闻,但未曾见过。

直到那次在外面出了事,很晚才回到学校里,急着回宿舍签到。

大学里路灯不算太明亮,唯一的标志性建筑就是彻夜通明的图书楼。

在回宿舍的途中,兰夏远远便看见了在岔路口聚集的三四人,并且很快就分析出这是一场成人性质的校园霸凌,被酒精冲昏的头脑登时涌上一股热血,她几乎是想都没想就要冲上去阻止。

就在她三两步快要走过去时,她看清了被欺凌的那个人的脸——一张落魄了,也不失清冷淡漠的脸,然后那双眼睛对上了自己。

兰夏已经不记得那些人当时说了什么难听的词汇,只记得男生眼睛对上自己,然后伸出纤细的手指抵在唇中间,让她离开。

不知为何,兰夏没有再上去,浑浑噩噩回到宿舍里时,她脑子里都还是男生的模样和刚才的场景。

她依稀记得男生身旁倒着的一根手杖。

从那之后,兰夏就开始关注甘云,这不是一种男女情爱,反而是另一种说不上来的情感。

大学毕业后,兰夏就彻底变了个样。

她放弃了高薪生活,选择来乐华这个已经摇摇欲坠的公司,来到乐华面试,在进门时看见亲自来面试的新任董事,兰夏露出一个自信又温柔的笑容。

“您好,我叫兰夏。”

她确定自己的感情了,她想和甘云并肩作战。

最初是同情和惊艳,现在,则只剩下保护了。

——谁也不能在她眼皮子底下伤害甘云。

所以,看着面前柳裕送过来的玫瑰花,干练女人面无表情将卡片直接撕掉,然后一把把玫瑰花丢进大垃圾桶里。

她可是记得的,这位柳裕柳总是甘澈的未婚夫。

不去想那些糟糕事,兰夏开始全身心投入工作中,今天下午甘云要出去不回公司,现在正是忙的时候。

魏绍今天要带甘云去买衣服。

说来可笑,甘云虽然自己就是个“霸总”,平日里的生活却枯燥得很,除了上班就是上班。

还不如上班族呢。

还没到点,魏绍就迫不及待地开车过来接甘云了,兰夏因为这些天甘云的变化,勉勉强强接受了他,让他顺利接走了甘云。

“阿云,我们今天去一个商场。”

这栋大楼的顶部是全封闭式的,唯有VIP才能进去,整层楼都是为了富人服务。

甘云的衣服实在是太单一了,竟然只有十套西装和一套高领毛衣……据说高领毛衣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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