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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谈笑,或停下来买一点东西。

若不是深知自己正身处魔洲深处,他只怕要以为自己正在凡人的花灯会中。

金云城怎么竟是这个样子?

盛惊晓还没到可以挑战金轩色的程度,他来只是因为正好在附近,想来见识一下金轩色——听说这位城主最近时常离开城主府,在城中游乐闲逛。

很快,盛惊晓就知道金轩色为什么天天游乐了。

城主府门大开,走出一个人来。

这个人……大概、貌似、可能,是一个男人?

盛惊晓一眼没分辨出来,直到他看见这个人脖子上并不起眼的喉结。

这个人体型娇小、皮肤洁白柔嫩、五官线条柔和、眼睛大而明亮,看起来有点像一个过于娇柔的少女,那皮肤细嫩的模样,好像一碰就会红,以修士的眼力,竟都没有看出瑕疵来。

他的确很好看,或者说,过于好看了,有点像修习过特殊功法的修士,能够在人心底勾起一丝不起眼的痒。

但他绝不可能是金轩色。

盛惊晓没有在他身上感觉到修为,他的脚步轻重散乱、呼吸深浅虚浮,别说修行了,他好像连一点凡人的功夫都不会。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从金轩色的城主府中走出来呢?他和金轩色是什么关系?

盛惊晓很快就见到了金轩色。他从这个过于娇柔美丽的少年身后走出来,穿着一身暗金铠甲、头发高束,身姿英挺相貌俊朗,气息深不可测。的确当得上摩厌百城第二十七城城主。

但是金轩色自出现后,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那个少年。他的目光温柔深情,甜得几乎快要拉丝。

盛惊晓抖了抖鸡皮疙瘩。

金轩色喜欢这种类型的吗?他倒不是质疑别人的喜好,但……一个能夺得摩厌百城第二十七城城主之位的魔修,会如此深情地爱上一个人吗?

盛惊晓不由去看那个少年。

少年已经在街上逛了起来,他好像很开心,完全没有觉察到在摩厌百城中出现这样一条街道是多么不正常。他的每一个动作好像都在勾动人的心弦,每一个表情好像都要牵出一道旖思。

他已经逛到了花灯的摊位上。花灯架子最高层挂了一个十分精致的九层塔灯,飞檐翘角、流苏金铃,每一层上都绘着不同的图画,或山水或花鸟、或人物或楼阁,又会随着楼层转动而变化,图画仿佛活了一般。

少年着迷地看着这盏花灯,对摊主问道:“老板,这盏花灯怎么卖?”

摊主提起一盏百花彩雀灯,笑呵呵道:“小公子,这盏灯是我的招牌,不卖的。您挑一挑别的?你瞧这盏,这盏花灯也好看,瞧瞧,多配您啊!”

少年提着彩雀灯在自己身旁比了比,转头对金轩色笑问:“好看吗?”

金轩色的目光一直都没从他身上移开过,任谁看到金轩色现在的眼睛,都不会怀疑,他的确是会为了讨这个少年的欢心,而将一整座魔城都改换成人间繁华的模样。

“很好看。”他说道。

少年满意地转回头,对摊主道:“这盏我要了。那盏九层塔灯真的不卖吗?”

摊主摇头:“小公子,您就别难为我啦,这可是招牌呀,哪有把招牌卖了的?”

少年一嘟嘴,睁大眼睛对摊主道:“可我真的很想要,您就卖给我嘛。”

摊主无可奈何:“哎、这……哎,算啦,谁叫我看您合眼缘呢?”

少年欣喜笑起来:“那就多谢您啦!”

盛惊晓看着这少年的喜笑,不知怎么的,竟也觉得他十分可爱,金轩色会爱上这样的人,好像也没什么不可理解的了。若是换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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