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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你说会是什么呢?”
能让她这么得意的,肯定很值钱,而谢父那样自诩文化人的狗东西,肯定不会送明晃晃的“铜臭之物”,应该是能显他逼格的书画古玩之类的。
古玩不适合长途班车携带,所以应该是书画。
而书画,卫孟喜这个曾经天天打扫卫生的小保姆,怎么会不知道是哪一幅呢?
卫孟喜当年是六岁,不是六个月,有些事情她可记着呢。“谢依然,那你可得提醒他,忙着借花献佛之前,要先摸着良心想想东西是不是自己的,不然拍马屁可是会拍到马痔疮的哦。”
谢依然没想到她这么伶牙俐齿,被怼得说不上话,正好李怀恩过来,她不想自己丈夫的目光被卫孟喜吸引,立马先过去挽着他,有说有笑。
卫孟喜一行是在市里逛够了才往回赶的,来的时候不早不晚,刚坐下一会儿,门口就簇拥着进来四名胸前戴红花的老人。
卫孟喜抱着孩子的手一僵,眼睛下意识就落后面那个中年女人身上。
四十出头的孟淑娴,比养尊处优的李母还年轻,主要是没吃过苦。卫父虽然走得早,但活着时候夫妻恩爱,让她做了七年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太太;后来的老谢,虽然急功近利,把“晋升”俩字写脑门上,但不知是出于真爱还是为了稳住她的目的,对她也很宠爱。
就这样,四十岁的孟淑娴,外形风韵犹存,神情中还保留着小女孩的天真浪漫,谁不得夸她命好呢?
卫孟喜心里暗暗叹口气,傻也有傻的福分。
她在看别人,别人也在看她。卫孟喜实在是太漂亮了,往日里不修边幅就能鹤立鸡群,此时穿上浅绿色的收腰连衣裙,头发披散下来,又涂了恰到好处的口红,简直就是人群里当之无愧的风景线。
孟淑娴一开始只是觉着这个女同志挺漂亮的,也不知道是依然的啥朋友,或者是李家的啥亲戚。同为漂亮女人,她也忍不住要多看两眼,可越看吧越觉着有点眼熟。
卫孟喜把呦呦递给卫东根宝,根花用干净的小手,小心地帮她捋了捋裙子,确保前面后面都没有一个褶皱。
“妈,谢叔叔。”
老谢也愣了愣,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依依?”
以前的“谢依依”虽然也生得漂亮,但跟孟淑娴这样的金丝雀不一样,她胆小,怯懦,无所依仗,家里来客人的时候永远像只小鹌鹑一样缩在角落,但她还是一只眼里有活的小鹌鹑,知道给客人端茶倒水,给他提拖鞋,给妹妹拿书包。
本来一开始他也是不愿养这个拖油瓶的,但耐不住妻子苦苦哀求,最关键是这个女孩真的很懂事很乖巧,几乎不哭不闹,还会经常用自己辛勤的劳动讨好“谢叔叔”。
唯一的忤逆,就是改名那一次。
刚随母亲改嫁过去的时候,谢鼎曾经想给她改名“谢依依”,正好跟亲生闺女相配,可卫孟喜那时候刚丧父不久,很反感继父着急忙慌抹除生父印记的样子,哭着闹着不同意,那是她在谢家唯一一次大哭大闹,后来也成了继父不让她继续念书的原罪之一。
卫孟喜笑了笑,周围宾客只觉眼前一亮,美人笑起来比不笑那是好看一万倍啊。“看谢叔叔记性,我叫卫孟喜,不叫谢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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