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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锋已经结婚,又跟林栋当过战友,如今还是同事,所以他是单独随一份礼钱的。

他手里有四十多的零钱,之前跟白晴说过,还准备给她的,但是铱誮白晴觉得,对方经常外出,身上没钱不太方便,也就没要。

天气虽然热,但是毕竟是喜事儿,大家脸上都带着笑意。

林栋家也不远,就在前面那一排的左侧方。

白晴他们不是一脉下来的近亲,所以他们是在林栋家隔壁吃的酒。

林栋家摆不开那么多桌,所以左右邻居家里都借用了,还借用了他们的碗和盘子。

饭菜是在林栋家里做的,到时候有请来的大师傅,把菜盛过去就可以了。

隔壁两家院墙不高,白晴站起来就能看清楚林栋家里的情况。

这会儿大家已经开始入席,林栋带着白豆花正在院门口那里招呼着,能进林栋家里吃酒的,都是他的叔叔大爷,舅舅大姨之类的亲戚。

所以,碰上新人话肯定多,白晴直起腰,抻着脖子看了一会儿。

白豆花今天也是精心收拾过了,穿着一件红白格相间的布拉吉,一双黑色小皮鞋,头发特意盘了起来,还编了一根红头绳进去,收拾的利落干净。

她长的不差,只是之前因为晒的黑黄,影响了颜值,如今有了灵泉,相比第一次见的时候,她已经白净了很多。

经过了一个忙碌的六月,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多少都黑了些,但是白豆花不黑反白。

这会儿隔着老远,白晴都能听到,进了院的大姑大嫂们在那里夸她皮肤好呢。

林先锋并没有多看,他一直注意着白晴这边,小姑娘的特殊时期还没过去呢,如今面色还有些白,唇色也不太好看。

见白晴的目光一直放在隔壁院里,林先锋这才把目光放过去,他先看的肯定是林栋,总不能没事儿就看别人的媳妇吧。

林栋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短袖的确良衬衫,配着一条黑色的裤子,脚上是一双锃亮发光的皮鞋。

看着林栋的打扮,林先锋心里想着,他摆酒那天要不要也这么穿呢?

白晴嫌天热,他们要秋收之后再办酒席,那个时候天凉了,可能穿不了短袖,长袖其实也行。

“我要不要也把手表戴上?”白晴看了半天,才看到白豆花的手表。

她的布拉吉是半袖的,到手肘的位置,白晴之前一直在看她的肤色变化,倒是没注意到手表。

最后关注到细节的时候,终于看到了,不由想到,自己放在储物格落灰的那一块。

听她这样问,林先锋想了想,小声问道:“那块的款式你喜欢吗?不喜欢,等我出车的时候,去别的地方看看。”

白晴对手表真没追求,上辈子手里倒是有几块奢侈表,都是父母爷奶外公外婆他们送的。

她几乎都不戴,就是摆着好看。

如今也没什么特别的偏爱,而且大热的天,戴在手上,感觉护着那一块皮肤也跟着热了起来。

这么一想,白晴整个人都不好了,忙不迭的摇摇头:“不了,还是不了,太热了。”

不管是皮带,还是钢带,都热的慌。

看着白晴摇头的可爱模样,林先锋一个没忍住,轻轻的摸了一下她的辫子。

跟他们一个桌坐的,也都是相熟的,要么是一家子,要么就是左右邻居。

巧了,林三婶他们过来,直奔这个桌过来。

原本领完证,林先锋是准备带白晴去认人的,结果姨妈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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