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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状态, 好像不太适合一直在临城长住了。”

杜明繁笑着伸了个懒腰, 用极其轻飘飘的语气道:“爷爷早就走不出来了,姑姑去世那天他就跟着死在了临城,人回了坤城, 魂还留在这, 随他吧, 他那么大年纪了, 弥补遗憾的机会本就不多。如果, 我是说如果你们有时间的话,可以常来看看爷爷,他肯定会很高兴的。我大概率也不走了,家里的产业还有我爸爸坐镇,你不要公司我就只能接过来了。临洲,我真的很好奇,你到底为什么不要公司?”

以杜明繁的逻辑来看,沈临洲从小灌输给沈临洲应该就是家里的一切都不是你的,以他浅显的社会经验所得到的结论来看,沈临洲无论从哪个方面想都不应该放弃唾手可得的公司。

沈临洲无奈扶额,叹了口气道:“表哥,我说我懒,你信吗?本来我只要躺家里搞搞设计,卖卖首饰,现在还要定时定点上班,我早上起不来,尤其是冬天。而且,我不喜欢管理公司,一点都不喜欢。”

沈临洲之前上的是最好的商学院,因为他爸爸喜欢,家里从上到下都是商学院出来的,他自然而然学了金融。从来没有人问过他到底喜不喜欢,只是觉得毕业出来就跟着两个哥哥进公司,接手一部分家里的产业。

那种一眼就能望到头的生活,沈临洲一天都过不下去。

大学毕业之后他叛逆地离家出走,没人知道他整整计划了三年。他学着成为家族里最上不了台面的纨绔子弟,背地里赚到的钱却够他花好几辈子,哪里是不会管公司,他只是不喜欢,一点都不喜欢。

“抱歉临洲,我应该尊重你的想法。”

最开始他其实和杜桥有一样的担心,生怕沈临洲是被厉九幽困住的金丝雀,被束缚在家里的笼中鸟,这才想把公司给他。可是跟厉九幽的几次接触,他真的把沈临洲看得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杜明繁笑着搂过厉九幽的肩膀,半开玩笑半认真道:“你要知道沈临洲是我们家的宝贝,你要是敢欺负他,杜家不会放过你的。”

厉九幽看着沈临洲唇角是笑意越来越大,郑重道:“表哥,我都明白。”

嘶。

杜明繁脸一黑,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厉九幽比他还要大几个月。被自己年龄大的人喊表哥,还真是……不爽啊。

他只能咬牙切齿道:“明白就好,明白就好。”

“临洲,墓地的地址我发你手机上了,我就不跟着去了,我想你更希望单独跟姑姑说说话。”

“好。”

墓地的选址果然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不仅有花草做伴,远处还能望见城市的灯火。

照片上的女人唇角含笑,她留着大波浪的头发,明媚又美艳动人。

沈临洲拿手帕把遗像上的灰一点一点擦干净,而后把一束妖艳的矢车菊摆在她的墓前。慢慢跪下,郑重地给她磕了三个响头。

“阿姨,我是沈临洲,只不过不是你的沈临洲了。我机缘巧合来了他的世界,他去了我的。我们之前遇到了一位大师,他说我们之前彼此会慢慢变回自己本来的样子,我本来是不信的,可是我越来越像之前的自己的了。尤其是胸前的那颗红痣,我甚至恍惚,是不是不仅仅是魂穿了,而是我们的身体也慢慢互换了。

是不是很奇妙是经历,我也觉得很奇妙,短短几个月我遇到了我的此生挚爱——厉九幽,或者可以说是我自己早就想看好的挚爱。我自作主张把您留给他的玉珏送给了厉九幽,还请你不要怪罪我。如果您允许的话,请让我代替沈临洲时常来您墓前祭拜。”

沈临洲想了想又接着道:“唔,我差点忘了,你也不用担心他在那个世界过的不好,我别的没有,就是有很多很多钱,他好像挺喜欢钱的,正好。家庭关系其实也还好,如果不追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亲亲热热,无疑是最好是家庭关系。钱多事少,躺着享受。阿姨,九泉之下您就安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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