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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乞丐这么警惕,明庭把孩子丢的时候穿着什么衣服,有什么特点,在什么地方,是哪一天,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我兄嫂得急症死了,当时我不在家,家中奸仆拐走了孩子,直到前几日才抓住他,审了一天。”

明庭蹲了下来。

“这孩子右腰有一个红豆大的黑痣,我说的对吗?”

见明庭说了这么多细节,全部对得上,老乞丐这才相信他真的是奶娃的小叔。

虽然自己养了孩子一段时间,已经有了感情,可既然他是富贵人家出身,跟着小叔有好日子过,老乞丐哪怕不舍得,心里也是为他高兴的。

“少爷,我没饿着狗儿,孩子好着呢!”

老乞丐小心翼翼地把襁褓里的孩子递给明庭。

“我注意着,没有虱子也没有跳蚤,少爷您可以抱。”

“不了,孩子睡着了,还是你抱着吧!你是狗儿的恩人,跟我走吧!”

明庭也不嫌脏,扶着老乞丐站了起来,先带着他去了客栈。

他让小二烧了热水,又拿出自己买的衣服递给老乞丐。

“少爷,不用这样,真的不用,给我一个馒头就成。”

老乞丐卑微的搓着手,他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一时善心,居然还有这样的报答。

“老伯,我刚才说的是真的。你救了我的侄儿,就是我的朋友。”

“既然你们如此有缘,我怎么会只带走孩子,把你丢在这里呢!以后有我一口吃的,也有你的。”

明庭长得俊美,又和和气气的,老乞丐哪里见过这样慈善的贵人。

他眼睛通红,直说使不得,自己一个乞丐,怎么配当少爷的朋友。

最后,是明庭把老乞丐推进了屋里。

独自一个人站在明亮宽敞的房间,看到木桶里热气腾腾的水,旁边还有干净的衣服,老乞丐好一会儿才清醒过来。

这不是做梦!自己遇到贵人了!

明庭钱给的足够多,哪怕店老板嫌弃乞丐,可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过了很久,老乞丐穿着新衣服出来,束手束脚站在旁边,看明庭逗弄孩子。

“衣服穿着很合身!等回头再给老伯多买几件。”

明庭连忙招呼人坐下,又让店小二上菜。

看见桌上冒油的烤鸡,金黄的炸肉丸,喷香的酱大骨,还有白白的大馒头和浓稠的米粥……

老乞丐舔了舔嘴唇,肚子咕咕叫唤起来。

“老伯,尝尝这家的酱大骨,老板说是店里的招牌菜,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骗我。”

明庭给老乞丐盛了米粥,又夹了一块酱大骨。

为了避免老乞丐尴尬,他没多说话,拿着酱大骨啃了起来。

主人动了筷子,老乞丐也慢慢放松下来,拿了大馒头狠狠地咬了一口。

白面大馒头,真香啊!

他上次吃到这种馒头还是一年前,遇到一富户给家里的母亲过60大寿,在城外布施。

真好吃!

老乞丐狼吞虎咽,差点儿被馒头噎着。

明庭连忙给倒了一杯水,还劝他慢点儿吃,现在没有人跟他争抢。

“少爷,你真是个好人!”

老乞丐说着说着,眼圈红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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