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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劈成残骸,法衣成了焦炭,皮肤都给劈成这样,新长出皮肉,唯独头发什么事都没有那未免太不合理了是吧,难道头发还能比法宝法衣更加坚不可摧。

所以,金富贵被雷劈成秃瓢了,脑袋光溜溜的,抬手一模,大片的焦黑玩意儿掉下来,露出白皙光亮的脑袋。

被雷劈焦的皮肤新长出来,为何头发没有立马新长出来,这是一个好问题。

可能是因为人不能没有皮肤,但可以没有头发吧。

总之,金富贵现在是个秃瓢。

刚才是个黑漆漆一身焦炭的秃瓢,现在是个白皙细嫩,像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白嫩的秃瓢。

劫云散开后,露出蓝天,阳光照耀之下那秃瓢真是特别闪亮呢。

第六十章

瞧见金富贵顶着个大光脑袋, 梦魇一点都不吃惊,还咂咂嘴,“小子不错啊,小小年纪就能达到金丹修为, 要不是合欢派不收男弟子, 一定抢着要你。”

金富贵神色耷拉, 一点都不开心,瞅了瞅梦魇, 已经全然没了第一次瞧见对方时的震惊惶恐, 可能是有过一次吃饭的经历吧,距离一下子就拉近了。

他病恹恹的问:“有酒吗?”

梦魇闻言挑了一下眉毛,“自然有。那可是老夫亲手酿的酒,便宜你小子了。”

金富贵什么都没说, 但梦魇是什么人, 猜也猜到了, 有时候完全没必要指出来的,心知肚明就好。金富贵一举突破筑基成功渡过金丹劫, 就当是庆贺了。

洛星痕两手环胸, “你不换一身衣服, 直接穿成这样?”

金富贵低头瞅了瞅,身上就套了一件洛星痕脱下来给他的外衣, 就连鞋都在劫雷中被劈成焦炭, 光着脚丫子。跟往日里金光灿烂一身闪闪发亮的打扮想起,实在狼狈至极,但此时金富贵实在没有打扮的心情, 只想找个人一起痛饮, 不醉不休。

寻常的酒还怕喝不醉, 梦魇亲手酿的酒就没这个困扰了。

金富贵摆摆手,“就这样吧,反正我现在身上没有能够换洗的衣服,也不想换一身你的衣服。我们今天一起喝一场,就当是庆祝我晋升金丹修士。”

洛星痕没有意见,看金富贵这种自暴自弃无精打采的颓废模样,的确是需要发泄一下。

虽说彼此之间都是不叫名字的,以公子互相称呼,不代表交情就不深了,金富贵时常来猪场晃悠,算是洛星痕心里为数不多的友人。

梦魇直接挑了两坛子酒给他们,就把空间让出来给年轻人。

凌端叶没有掺合的打算,酗酒什么的算了吧,看金富贵的样子,就是想抓个人一起酗酒,洛星痕也乐意,那正正好。

不得不说,酒这东西可能真的能消愁吧,不然为什么老有人想要借酒消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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