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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的挑开,将脊骨破口,冲干净里面的血水。

我将手洗干净,在一旁愣愣地观赏他一串行云流水的操作。

“不是说做汤嘛?”我见他另起了一口煎锅,放油和葱姜,有点奇怪,“就弄个普通的那种白色的鱼汤就行了,不用这么麻烦吧……”

奚容挑起眉:“请问,你觉得把鱼放在水里,放着放着,鱼汤就会自动变成白色吗?”

我疑惑地眨眨眼:“难道不是吗?”

奚容点了点我的脑门,语气带了一点无奈一点揶揄:“这位小朋友,建议你前往魔法学院就读。”

艾玛,他嘲讽人的功力见长。

有被冒犯到,谢谢。

但他叫我小朋友的时候,好像有点温柔。

有点喜欢。

好吧,暂时原谅他了,哼。

我蹲在一旁,认真地看他熟练地用厨房纸把把鱼表面的水份擦干,然后将鱼下锅,煎至表面焦黄色,再往锅中倒入热水闷煮。煮开后鱼汤就是乳白色的,而奚容还往里加了冻豆腐。最后临出锅前他放了点盐糖调味,再撒上了一把香菜。

碧绿色的菜叶映衬着乳白色的汤汁和吸满了精华的冻豆腐,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

而且,看奚容做饭当真是一种享受,因为他身上有一种从容不迫的气场,好像什么事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整个过程显得相当赏心悦目,更关键的是,他的手骨节分明似玉,好看极了。

吸溜吸溜。

而且他是在为我做饭。

每当想到这一点,我都会腾起一种莫名的心理满足。

29 第29章

说起来,我会到奚容家蹭饭这件事,曾经引起过我同学的巨大不解。

刚开始,每次我和我室友们说我不能跟他们一起去食堂,而是紧赶慢赶地下了课就往校外跑,他们都会觉得异常稀奇。

要知道,大学生活的一大快乐就是寒窗苦读憋屈了十几年后,终于有朝一日能脱离家长的掌控,反正离家千万里,想干嘛就干嘛,他们可能就是没见过像我这样,这么“老实”的小孩。

我只好耐心解释,可解释来解释去,我自己都搞不清,我跟奚容到底是什么关系。

朋友?医生和潜在的病人?

似乎哪种都没法形容。

他们大多以为奚容是我家的远方亲戚或是监护人之类,后来传着传着,不知怎么就开始戏称他为干爹。

我是不太在意这个称呼,或者别人怎么想,倒是有一回,奚容来学校接我,有人就在旁边起哄,说,阮梨,你干爹来啦!

奚容当场什么话都没说,回到家后却用一种相当郑重的语气道,我不需要你报答什么。

听到他那样说,我第一反应却没有感到任何一丝开心之情。

胸口闷闷的,有点酸,有点难言。

那一瞬间,我心底翻腾起一个念头——我倒希望他真的是我的“干爹”。

因为我想让他睡我。

不给钱也可以。

但显然,是我的一厢情愿。

我默默叹了一口气,心想我就算洗干净躺在他面前,他大概也会把我踹下床去,然后从此再也不要我、再也不管我这个既麻烦还对他抱着非分之想的家伙了。

在察觉到自己喜欢上他之后,我时常陷入一种自我纠结和抑郁中,有时候终于盼到周五来他家,好像都没有以前那么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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