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91(1 / 2)

加入书签

胀呢。

于是,原身就这么白手起家,靠着朝周玉华借来的几千万,他的创业公司绝大部分的股份还都握在了自己的手里。

后来等到原身把公司一卖,嚯,这可不得了了,原身足足拿到手了十亿。

就是把朝周玉华借来的几千万给还掉,原身也照旧是亿万富翁,有钱着呢。

原身有钱了之后,就也摇身一变,成为了投资人。

原身会算计,眼光又好,所以他投资的项目成绩竟然还都不差。

后来原身又琢磨着自己拥有一个画家男友,他就开始进军书画行业做投资了。

原身是不懂什么书画,可他不是有周玉华吗?周玉华对这些可是很精通的。

只要是周玉华说好的作品,原身就会拍板买下。等过上几年,这些作品可就不是现在这个价了。

就连周玉华自己的画作,都被原身不断进行炒作,很快就卖出了极高的价格。

原身是一边利用周玉华赚钱,一边还想着法儿地从周玉华手里抠钱。

原先原身创业的时候,就问周玉华借过钱,现在他有钱了,却还要问周玉华借钱,这回他是干脆连借条都不写了。

别问为什么不写借条,问就是‘你还不相信我吗?’

可要明州来说,原身还真不是什么值得相信的人。

原身的花花肠子可是一点儿都不少呢,反正在明州看来,原身和周玉华的这场恋情,原身是占尽了便宜。

要不是周玉华本身有名气有才华又有价值,可能原身早就要和周玉华分手了。

但就原身这样的男人,那肯定是早分手早好啊。

可惜原身可不肯放过周玉华这么一个好恋人。

原身也不是傻子,周玉华这么一个既能帮助他事业又深深爱他的恋人,他怎么能错过呢?

但是原身道理知道鬼知道,却也免不了有点喜新厌旧的坏毛病。

虽然周玉华长得好看,可这耐不住原身一看就看了几年,原身也是已经看腻了。原先的心动也是早就已经消失了。

要不是原身自身有点毛病,恐怕原身还会背着周玉华在外面劈腿呢。

第140章 原来我是渣男(二)

没错, 原身自个儿本身是有点毛病的。

这毛病说来还有点难以启齿,但总结一下其实就两个字,原身不行。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所以原身就算腻味了周玉华, 却也没有劈腿过。

要说周玉华还确实是原身心目当中的好男友, 一方面,他可以给自己带来事业上的帮助, 另一方面,周玉华向往柏拉图式的爱情,这可能是因为他是个文艺青年。

当然, 原身其实心里也隐隐猜测周玉华和自己有着同样的毛病。

正是因此,不需要性生活的周玉华自然是顶顶好的男朋友了, 换了其他任何人,估计都没周玉华这么适合原身。

原身反正是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和周玉华分手。

但不分手,也不代表原身就不会去利用周玉华了。

也不代表原身就不会冷落周玉华。

周玉华是个敏感多情的性格, 他俩刚刚恋爱的时候, 原身倒还愿意配合周玉华, 可时日长了,感情淡了, 原身就不乐意了。

周玉华敏感,那就让他敏感去吧, 难道还要他天天想着法儿低三下四地逗人开心呐, 那不是累得慌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