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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峥:“我好爱你。”

沈苫:“好的我去。”

沈苫弯着笑眼抬手揉了揉秦峥刚刚理过不久的利落短发。

其实你也不用做什么,他想。

真可怕,似乎我永远都会答应你。

真开心,至少我永远都会答应你。

第46章 日记(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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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Diary,

晚上好,这里是布达佩斯。下午时我在阁楼上翻出你,而鉴于扉页上被人用Edwin的笔迹写着“给嘉映”,那我就单方面认为这是我的物品了。

不得不说,老家伙送的东西确实质量不错,这么多年了,下笔落在纸上的感觉仍然非常顺滑。

除了小学老师要求的作业,我似乎还没有正经写过日记,不知这次能坚持多久,如果最后只写下这一篇,请你也不要为之遗憾,因为那些空白的页数正是沈苫本人的真实写照:空虚,无聊,没有耐性。

我失眠了。虽然这是常态,不过这一次我终于可以把失眠的错处推到别人的头上。

Yep,下午时分,陛下在我家门外邀我明日与他约会。

天,真没想到把这件事写下来、而且是写在只给我自己看的日记本上,仍然会感到这么羞耻。

原来现在的年轻人也仍然喜欢把“约会”这么古老的词语挂在嘴边?

但话说回来,这么多年,我好像确实还没有和人基于少爷暗示我的那种介于桃色与白色之间的未知前提,正经地“约会”过。

不过我倒是见过其他人约会。

下午蹲在阁楼边,从矮窗向楼下看,刚好还是能看见那栋橙色尖顶房子二层的窗——比起八岁,我长高了不少,但记忆中的画面竟然什么都没有发生变化,变的只是坐在那里写字的人消失了而已,连桌子都还是那个摆放的角度。

现在想想,我好像连她的名字都不太记得了。Zoe、Luca,还是Emma?

她的样子其实也很模糊了。而比起她长什么样,我记得的好像都是些其他不重要的事情。

她会在每个周四的下午在窗前树起一面小白旗,在双休日的早晨踩着拖鞋去游泳馆运动,因为偷偷在家里养宠物,抱着小猫被妈妈破口大骂赶出来三次……我还记得她的初吻(也许是初吻)也发生在她家楼下我能看到的那盏路灯下,Edwin以前常在那里等我外婆,而Zoe/Luca/Emma也在那里和她的小男朋友羞涩地拥吻。

好吧,这么一说,我好像个偷窥狂,而且随着年龄增长,这个毛病似乎不减反增。

我还记得秦峥在江城的那个家。

很大,很空,除了必要的桌椅床榻,似乎什么都没有。

但桌椅床榻又真的是必要的吗?

对于人的生存来说也许不是必要的,但对于组成一个“家”的要素来说,应该算是必要的吧。

看样子我们陛下似乎也没打算在江城安家呀,kisfiu fedel nelkul(没有屋顶的小男孩)。

现在是凌晨三点钟,我刚刚吃完了一盒饼干(掉了半床碎渣,希望沈玉汝女士明天不要骂我)、看了几集布达佩斯旅游纪录片(相信我,这很正常,一般人在向他人介绍自己的家乡时都会突然词穷),天还没亮,我仍然有点饿,现在决定暂时搁笔,下楼找点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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