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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少爷娇贵,红肿的耳垂看起来比沈苫昨日还吓人,而他为人家买的药今天也原样用到了自己身上。

两人面面相觑片刻,沈苫歪过脑袋,一边在秦峥的耳垂上轻轻揉动指腹上的药膏,一边还不忘抓住这难得的机会笑话人:“你是学人精吗?”

耳机里换了一首歌,这次他们两个都听得懂了,是Guy Sebastian的《Before I Go》。

秦峥不理他,喉结却在那触觉黏腻的感知过程中微不可察地滚了一下。

沈苫收回了手。

“秦峥。”

在渐起高昂的乐声背景中,沈苫又一次呼唤了他的名字。

“嗯?”秦峥答他。

沈苫弯起唇角:“没什么。”

只是,我那么、的确、非常,真的很高兴认识你。

第一卷【游魂、途中、蓝色多瑙河】完

第二卷 布达佩斯之恋

第11章 Ch11 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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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布达佩斯最大的教堂,圣伊什特万圣殿是游客们来到这座位于多瑙河最美河段的欧洲最美双子城之后的最美必达地点之一。

圣殿气势恢宏,建筑、雕刻与彩画的风格富丽堂皇,大殿内可容纳八九千人,即使是工作日,慕名来到此处参观的游人仍然络绎不绝。不过显而易见的是,在这个信仰极为复杂波动的物联网时代,人们来到圣殿的原因已经不再只是、甚至已经很久都不再是为了纪念国王的赤诚初衷了。

王国的历史已经成为史书上的遗迹,感兴趣的人伸手轻轻拂过厚重书页文尾的尘灰,匆匆路过的人则更喜欢和街边奥匈帝国大腹便便的警察铜像做鬼脸合照。

事实上,在附近的GELSATOROSA店前排队买玫瑰冰淇淋的游客都不会亚于前往圣殿瞻仰的人数。

文明的车轮一刻不停地在历史卷轴上碾过车辙,关于人类的精品文化究竟是在倒退还是前进的思辨从未停歇,在不小心听完两个十分像许知远和马东的人在教堂门前就此论题结束了一轮口舌之争后,懒得走远的沈苫和秦峥终于从过路的游客手里换完零钱,一人往捐款箱里丢了200福林,走进圣殿。

说起这个,沈苫还有些遗憾——他们今日来得不算巧,没有赶上周六的教堂弥撒,那天教会会为每位信徒都送上一枝银柳。

“你喜欢银柳?”秦峥随口问道。

“不,”沈苫撇了撇嘴,“我只是喜欢占便宜。”

看得出来,这就是一位典型的完全没有信仰也不在乎避讳的家伙。

欧洲的哥特教堂永远极华丽恢弘之能事,圣殿的建筑空间充满了华彩的元素,让人忍不住慨叹其奢靡精致与带给人的似曾相识之感——对于一个在欧洲逛了太多教堂的业外人士来说,这些世界闻名的教堂大多都长着一个模样。

“就个人观察而言,其实马加什教堂要比这里受欢迎。”

业外人士沈苫在圣伊什特万的地盘上一点不觉不礼貌地小声与秦峥搭话:“匈牙利的国王们很喜欢在那儿举办婚礼,茜茜公主也是在那里正式加冕成匈牙利王后的。当然,除了‘加冕教堂’的身份之外,更令它游客不断的原因也许是它离渔人堡很近,据说有人曾做过调查,布达佩斯的年轻人在那里进行初吻的比例最高。”

作为一个从来没有正式加入过城市讲解俱乐部的非专业地陪,沈苫对于他家乡的讲解十分到位,上至正史下至野史无一不通,便是毫无根据的艳史与都市传说,他也能讲得头头是道——当然,如果他不是在把人家带到佩斯却开始讲多瑙河另一岸布达的景点的话,用户的体验评价也许会更好。

沈苫今天的话格外的多。

如果不是自他们从维也纳始发的列车上下来后,布达佩斯便始终阴雨缠绵,连他们外套上沾的雨水当下都还未干透,秦峥几乎要怀疑是不是此处的阳光有什么独特魔力,竟能令沈苫这株在巴塞罗那的灿烂千阳下仍然总是懒怠怠攀着铁艺栏杆发呆的花藤起死回生。

当二人路过一面烛光摇曳的古老墙壁时,好不容易意识到自己好像已经跑题太久的沈苫终于眨了眨眼,抬起头,将目光投向那耀眼非凡的金色穹顶。

壁画与雕刻的结构完美无缺,正中央是圣父,天使和圣徒在下方一层一层地围绕着他。繁复、对称、华丽至极,令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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