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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子里人头攒动, 不断有外卖车骑进来, 发出刹车的声音。方加蓓用钥匙拧开门, 门外的光线照进来。

“喵——喵——喵……”

林微夏站在玄关处换鞋,远远地看见一只白色的矮脚猫走过来, 方加蓓立刻放下书包,把它抱在脚边, 把水盆端到她面前。

“它叫什么?”林微夏俯身摸了一下它的头。

方加蓓使劲撸她的毛, 回答道“叫jude, 是我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他现在在南非工作。”

“披头士的《jude》?你喜欢这支乐队?”林微夏猜测道。

“嗯!你来我房间看看。”方加蓓一把费力地抱起jude。

猫趴在方加蓓肩膀上,jude一点都不认生,提溜着一双圆眼同林微夏对视,这只猫被方加蓓养得很好,看起来圆滚滚的,毛色也鲜亮。

而且她发现,方加蓓跟猫在一起,明显活泼了许多,不停地同它说话,带着一些撒娇的语气词,没有了在学校的阴郁。

房间格局虽然小,但干净整洁,映入眼帘的是书架旁边很高一叠漫画书,墙上贴满了各类摇滚乐队的年代海报,林微夏站在墙壁前扫了一眼,发现有披头士,皇后乐队,还有椎名林擒。

“我也喜欢椎名林擒,最喜欢她的《茎》。”林微夏指了指墙壁上那个酷得不行的歌手。

方加蓓有些不好意思,摸了一下鼻子:“我也是。”

两个女生坐在地毯上肩并肩靠在一起,一起看漫画书,听了一晚上的摇滚歌曲。方加蓓忽然说道:

“很久没有人和我一起看漫画,分享讨论情节了。”

“那你以后可以找我。”林微夏翻了一页漫画,语气自然而然地说道。

方加蓓拇指按住其中一页书,漫画停留的一个画面是:各个人物在跟法官阐述自己的看到的事实,远处的一个小圆框是有人拿着剑刺向一个人。

“其实,我以前见过你。”方加蓓盯着上面的漫画说道。

林微夏神色错愕,抬眼问她:“在哪里?”

方加倍说了一个地点,林微夏浓长的眼睫动了动,垂下来:“那你为什么不揭穿我?”

“我揭穿什么呢?你帮了我这么多次。”方加蓓握住她的手。

灯光打下来,落在女生交握的手上,攥得用力,鲜血涌上来又不肯松手,像是在极力克制情绪。

方加蓓问她:“难过的时候你想过离开吗?”

林微夏松手,她坐在地毯上头仰靠在床上,白炽灯打下来,因为灯光太亮了,刺得眼睛生疼,滚下一滴生理眼泪,轻声说道:

“想过,但我还没有看过雪,以后还要养一只会舔手心的小狗。”

“所以我们都不要放弃。”

医院的另一边,柳思嘉躺在病床上,她已经瘦出了一个高度,骨瘦如柴,袖管露出的一截手腕已经可以看见清晰的血管。

柳思嘉眼神空洞得盯着墙上的挂钟,只觉得时间过得怎么这么慢。

保姆拿着行李袋一脸局促地开口:“小姐,夫人那边说临时有事,董事长也出差了,所以今天让我来给你收拾东西。”

“哦。”

“吱呀”一声门打开,一道高瘦的身影走来,声音带着少年独有的冷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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