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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继续,直接将电话挂断了。

冯志国一肚子无名火,焦躁不已,将没抽完的烟丢在地上,狠狠踩了几脚。

开车回季家时,他脑子里冒出许多过去的记忆,当初在村子里,本来他也算混得不错,虽说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家庭,但跟着家里人出海,赚来的一家人花,也绰绰有余。

冯志国始终觉得自己命里和女人反冲,当初就不应该见色起意,好端端跑去招惹秦月,惹得一身骚,被秦月的男人打了一顿,现在脸上还留着疤,冯程当时才三岁,眼看着他被揍,吓得变成个窝囊性格,到现在都好不了。

“都是那个娘们勾引我,他妈的。”

当初就是看她孤儿寡母可怜,雇她看铺子,每天给点钱好让她讨生活,结果喝醉了酒,没收住,强上了她。

当时也商量了,这件事儿不让别人知道,他清楚秦月在当地无依无靠,量她为着孩子也不敢。没想到这事儿还是被秦月的老公张凯发现,把柄落他手里,冯志国也没辙,为了不把事情闹大,只好予取予求。

窟窿越来越大,冯志国也填不上,后来他发现张凯在外面赌博,早就欠了一屁股债,所以才会不停找他要钱,还不让声张。

知道了这件事,冯志国几乎没有犹豫,连夜便通风报信,把债主引到村里,想让他们抓住张凯。

没想到张凯跑得比他想象中还要快,那些带着家伙的债主扑了空,不甘心就这么白跑一趟,于是便将气撒在了秦月头上。

秦月的小拇指就是这么没的。

她生了一双极其漂亮的手,雪白柔软,在阳光下就像沙滩的贝壳,发着光,无论怎么干活都留不下丝毫纹路,就像是老天眷顾。

但那天,他们当众砍掉了秦月的小指,冯志国清楚地记得,她儿子当时也在。

那孩子当时也才四岁,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人围着自己的妈妈,想跑过去,但被人推到在满是泥水的地上。

那天那儿刚杀完鱼,腥臭的血、脏的鱼鳞和沙土混在一起,全沾到他裤子上。

他完全愣在原地,眼睛直勾勾盯着刀落下,在大片的尖叫和惶恐中,那个小孩儿跑过去,在脏的泥地里捡起那根分离的小指,包在衣服里。

但秦月的手到最后也没接上,空着一根,还是很漂亮。

冯志国当时并不觉得愧疚,只是晚上做梦会梦到,很瘆人。

第二天,他给了秦月一百块钱,让她别来鱼铺了,一个月后他自己也跑了,因为冯程要上镇上的幼儿园,他转头去外面谋生,就这样离开了渔村。

看到长大的宁一宵,这些尘封的往事又一次出现,冯志国觉得骨头缝都冷。

他确定那个时候的宁一宵还很小,应该不知道这些事和他有关,但冯志国并不清楚秦月会不会说给他听。

无论如何,他都希望宁一宵别来给他找事儿,更不要找他宝贝儿子的麻烦,他们现在生活得很幸福,冯程以后也会很有前途,说不定以后还能买套房子,留在北京。

以免真的被小兔崽子咬一口,冯志国决定,这段时间要偷偷盯着他。

宁一宵在厨房切番茄。

因为听苏洄讲话,一时间走了神,不慎切到了食指。

他没什么大的反应,只是停了动作,指尖很快冒了血,令他想到一些不算愉快的童年回忆。

苏洄本来背对着他剥柚子,说着话,忽然发现切菜声中止,回头一看,发现了宁一宵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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