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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是肯定句。
“当然。”司胜摸摸下巴,要是去那个什么见鬼的死亡森林,我还有什么时间去找随流?
清河悲催地打开卷轴,还没看完一半就开始哀号,“死亡森林!!!我就知道,去个荣耀大陆怎么会劳动到你堂堂青之长老!前一阵去那附近调查过的灵魂术士统统有去无回……”
司胜闲闲地说,“是啊,所以就劳烦您了。”
“司胜,你放过我吧!我只是个旁门左道的魂术士,连法阵都背不过,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战斗力啊,我这么年轻还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我还不想死嗷嗷嗷,司胜!”
司胜气定神闲地看着清河吃鳖,“原来如此,你不想去?……正好伊斯达尔那边缺两个情报贩子,把你的小情人派去好了。”
这就是司胜要给万年光棍清河牵线的原因,女方是他辖下一个能干的情报贩子头头。女人很忠心,那就代表自己可以有很多理由来牵制清河的行动。
明明知道那边军事戒严还要派我的未婚妻去送死,卑鄙!太卑鄙了!
清河立马哭嚎得更加厉害。他……他怎么如此倒霉就摊上这么个损友!清河痛哭流涕。干完这事儿还有命回来,我立马就回乡娶媳妇生孩子,再也不在他和灵魂协会之间搅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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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恶心死了!”
“臭流氓你的斗篷真脏,快把我放下来!”
“喂,臭流氓你要带我去哪儿?!”
随流瞥了菲利娅一眼,没理她,等到逃进山里的林子深处,确定骑士联盟的人不会追上来的时候,才把她放了下来扔在地上。
要知道随流可不是力量型的战士,从身形来看,他基本上属于那种削瘦型的。刚才能从骑士那里得胜纯粹凭了多年的经验,和速度巧劲儿,这会儿他已经筋疲力尽头晕目眩,几乎要扛不动一个大活人。
他其实有点讨厌菲利娅这女人,聒噪得要命不说,还吐了他一斗篷。
如果不是为了赶时间,自己怎么以这样一幅悲惨的形象出现,这个女人以为他想脏兮兮的吗?还不是因为不熟悉伊斯达尔山旁森林的地形,结果误入泥潭,身上就不用说了,本来半个来月没洗就脏得不像样,这下连头发都就结成一团。
不用菲利娅说,他自己都觉得恶心巴拉的。
自己日夜兼程跑来这小镇,骆驼来不及倒卖,直接扔在米迦沙漠边,路上怕赶不及连觉都没睡,饭也没好好吃上几口,哪里有时间清洗自己。
好歹堪堪赶上了救菲利娅一命,这人非但没句感谢的话,还一路上臭流氓臭流氓地叫,要不是看在司胜面子上,早把她扔在森林里喂狼了。
随流肚子里抱怨着,但终究是继承了多年来寡言的性格,什么都没说出来,他也懒得跟女人争吵,只把斗篷脱下来,有点可惜地看了看。这本来是他最后一件还算能穿的斗篷,现在变成了最不能穿的斗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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