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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的明越有一段幸福的童年和备受呵护的青春期,他拥有完整的成长期,独立的三观和思考能力,有师长,朋友,家人,甚至一个曾经刻骨铭心的恋人。
罗德里安以前从未在意过他的过去,但是如今,他无比嫉妒那个曾经陪伴他度过整个动荡的青春期的女孩,她是属于过去那个完整的明越的。只有眼前这个破碎的明越是属于他的,罗德里安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慢慢趴下去压在了他身上,beta体型比他小很多,整个人都被压进了柔软的床垫里,发出一声咽唔。
在明越朝他开枪那一刻,他对他产生了无比深刻的恨意,恨到想挖骨食肉,让他在死前把自己牢牢记住。可是他醒来第一句话是:“伊撒尔,哭鼻子了。”
坚硬的心总是能被他轻而易举地击溃。
明越真的太会了,他才是玩弄人心的高手,谁都那么喜欢他。
“我们已经结婚了,热恋的时候你每天入睡前都会给我一个吻,不在我身边永远没法入睡,”罗德里安在他耳边低声诉说着一个又一个谎言,“现在外面一片混乱,你的腿也在逃难途中摔断了,我只好带着你逃到这里生活,等你的身体好一点了,我带你回你的故乡看一看好吗?”
“我想回家,我好难受,好痛,我想妈妈了。”明越只是机械性地重复了刚才的话,又开始哽咽了。
罗德里安抱着他翻了个身,让他趴在自己身上,问:“哪里不舒服?”
明越小声说:“膝盖,真的好疼,睡不着。”
罗德里安让他侧躺着,腿放在他结实的小腹上,开始帮他按摩膝盖。自从他受伤之后,他就从来都没有触碰过这个地方了,一按上去才发现他的膝盖恢复得很差,骨头摸上去甚至还不是一整块的。
“为什么以前疼的时候不说?”
明越睁大了眼睛困惑地看着他,他也不知道。
罗德里安有些心疼了,抱住他毛茸茸的脑袋亲了一下,说:“明天让医生过来帮你再看一下。”
拆掉石膏之后,他甚至还让明越跪在地上后入过几次,可怜的小猫一定疼死了,他又不是一个爱喊疼的人。
明越安静了下来,鸦黑色的眼睛盯着他在自己膝盖上的手看了一会,忽然问:“为什么我没有戒指?”
“嗯?”罗德里安一开始没明白他的意思,停了一下才想起来刚刚他骗他,他们已经结婚了。在他的观念里,结婚是一定要有戒指的。他想起了他扔在德特里克堡里的那对戒指,随口编了个借口道:“逃难的时候掉在了塔纳托斯城外,你想要的话,我再给你打一对。”
听到这个回答,明越把脑袋侧向另一边,闷闷不乐地说:“我不想要了,你把我弄得好疼,我已经说了好多遍好疼,我觉得你不喜欢我。”
“喜欢你的,爱死你了。”罗德里安忍不住凑上去亲了亲他的脸颊,想到了什么,把他架在自己小腹上的大腿放了下去,起身去衣柜里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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