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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也不在乎,假如我问了,又会让你难受。这都是因为我无能,没有保护你。以后不会了,宝贝,你愿意跟我离开吗?”
“和你说了不要叫我宝贝。”明越埋在被子里瓮声瓮气地说,他没有omega的贞操观,不会因为被人睡了就天塌了。但是他对于性爱又是那么保守,只想和爱的人一起。这一个月来艾伯特毫不忌讳别人误解两人的关系,甚至连那些暗示明越靠爬床拿到考文垂职位的传闻都听之任之,巴不得他在研究院混不下去。明越本身不在乎这些,哪怕艾伯特真的睡了他,他也可以权当被打了一顿,被咬了一口。他只担心自己爱的人会在乎。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去哪里?”
可是罗德里安也不在乎,他现在胸腔里全都被失而复得的喜悦填满了,这只漂亮小猫眼里只有他。要驯服一只猫多艰难啊,他看着明越毛茸茸的头顶想,辛亏艾伯特是一个骄傲自大的家伙,驯猫怎么能和驯马、驯狗相提并论呢。
得在他面前作低姿态,爱他,顺毛摸他,在他最脆弱的时候出现在他面前。
“你想去什么地方都可以,这里已经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
安静了几分钟,明越想起来他刚刚说的那句玩笑,问:“你怎么从地下实验室出来的?”
罗德里安扯开了自己的衣领,用指甲在锁骨处划下一道深深的血痕。
“你干嘛……”明越一开始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很快就明白了。锁骨上的血痕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不一会儿就消失无踪。他张了张嘴,抬头看见罗德里安那双翡翠色的眼睛正注视着自己,目光是从未有过的哀伤。
“我本来应该死在爆炸中,不知道怎么回事,有一天我从黑暗中醒来,发现自己身上的伤口都愈合了,被高温烧掉的皮肉也长回来了。我在地下被石头压住,被泥土埋着,可是一直无法死去,靠着对你的思念,掀开身上的石板,用手指挖开泥层,终于重新回到地面。”
罗德里安的另一只手轻轻搭在明越的腰上:“我不知道哪只丧尸咬了我,醒来就变成了这样,你害怕吗?还愿意跟我走吗?”
明越低下头,耳朵贴在他的胸膛上,心跳依旧和以前一样缓慢有力。他想了想说:“我不在乎,但是你以后不能咬我了,我们最好也别进行任何性行为,我得研究下你会不会传染。对了,你想吃人肉吗?”
他这个反应让罗德里安始料不及,一副见多识广的模样,淡定到让他恍然以为自己刚才说的是今天晚上吃什么之类的。不能做爱这一点更有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意味,让他万分后悔没有强调自己没传染性。可是拿什么证明没传染性呢,按明越的性格,肯定会起疑。
想来也对,他可是孤身一人带着止咬器和束缚衣去塔纳托斯找前女友的人,怎么会在乎这点。
罗德里安把他抱上来狠狠亲了一口,说:“不想吃人肉,只想吃你。”
明越仓惶推开他爬起来,拿枕巾擦干净嘴上的唾液,严肃地告诉他:“你也不能亲我的嘴了,万一传染给我呢?”
罗德里安用手捂住额头,他现在好后悔给他编了这个谎话,连亲都不能亲还有什么意思。
“你刚刚问我想去哪里?”明越擦拭完,又重新趴在了他身上,小声问道,“我想去一趟喀布拉,你可以陪我去吗?我不是说一定要去的意思……毕竟,那么危险。”
罗德里安低头看着他,挑起了眉毛,眼里满满的困惑。
明越解释道:“因为……因为有人告诉我阿曼达去了喀布拉,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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