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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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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刻在了我的表情肌里,都因为陆成则。

来光纽的第二周,我的同事,他的同事已经默认我们光速结对,因为总是同进同出。

他常“不辞辛劳”地跑来十二楼约我出去,或者买了饭送上来,每次远远现身,我没及时注意到,身边的同事就会提醒:“祁妙,你小男朋友来了!”

小男朋友。还不是因为此人极具迷惑性的白嫩皮相,以及常年堪比男大学生的穿搭风格。

再加点清爽笑容。

他看起来总是朝气蓬勃。

这个人只比我小一岁好吗?我在心里默默回嘴。

之前那个叫他“则则”的戴眼镜的男同事也跟我们吃过一次午饭,调侃陆成则办事高效。

我笑盈盈地抛出死亡问题:“他以前都这么高效么?”

眼镜小哥油滑但也实诚:“以前不知道,但他来立付后我可没见他追过女生,你是第一个。”

追。

他到底怎么对外营造我们的故事的?

我有点想笑,问:“真的假的?”

眼镜小哥瞥一眼陆成则。他正在气定神闲地切牛排:“你也看到了,他拿着刀。”

陆成则立刻放开刀叉,用面前的扭结面包做了个丢他的姿势。

同事作格挡状。

我笑:“长成陆成则这样很难不高效吧。”

眼镜小哥扶脸,痛苦道:“我为什么要来蹭饭啊……”

陆成则表现得很像那种大学男舍里品学兼优但腹黑的寝室长,懒着声:“是啊,过会你付你自己那份。”

“陆总,陆宝,陆哥,则则——”他的同事开始哀求:“给点活路,哪有人找虐还倒贴的。”

……

晚上八点多,下班后,陆成则的同事们约我们去K歌,我也叫上了相熟的朋友。

大家都玩得很尽兴,眼镜小哥扫着我俩嘴角抽搐:“不是你俩,我都不知道世界上的对唱情歌有这么多,开眼了,谢谢啊。”

众人笑仰在沙发里。

陆成则虽然长了张洋气玩咖脸,但他不沾烟酒。倒是我,把鸡尾酒当润喉糖浆,一口接一口,不知不觉喝掉好几杯,好在酒量不错,回去路上只是微醺,不至于胡言乱语,路都走不直。

好吧,我确实有点兴奋,沿着花圃里的路砖跳格子,乐此不疲。

陆成则走在我后面,不紧不慢。

第三次回头说他再也别想赶上我时,他追了过来,从背后夹抱起我。

我“啊”一声,双腿悬空,懒得挣扎:“放我下来。”

他听话地让我着地,又将我困回他怀里。

我偎依着他,他的下巴搁在我肩头。

好重啊这家伙,这样走路并不和谐方便,期间我还踩到了他白色的板鞋,我心虚地说:“放开啦。”

陆成则一字否决:“不。”

那只能……

以防再误伤对方,我像玩三人两脚游戏那样数拍子:“左、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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