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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年多,我终于再次拥有了自己的通讯工具。

拿着手机,我在主屏幕上左右开弓,踟蹰良久,竟发现没有一个亲人我能联系,没有哪个朋友的号码我还记得。

除了凌歌。

他的号码我几乎倒背如流。而且这个电话我有非打不可的理由,我必须问问他是否已经破译密码。

拨完加上区号后的十几位数字,我在等待接听的空隙里生出“近乡情怯”的紧张,但那边很快传来提示音:您拨打的用户已开通语音信箱。

我给凌歌发短信,改了删,删了改,最后只发过去一句话:我是陈净。

手机安静的躺在桌上,我托着腮望它,但等待很久都没有收到回复。我不甘心,反复查看信箱,可什么都没有。

第二日下午登机前,我再次检查手机,依旧没有收到凌歌的回信。我把手机收起,走进登机通道。猎鹰x7,将载我飞往西南,目的地在北纬 1.28626°,东经 104.019454°,馥罗兰岛。

很多年以后,我再回想起馥罗兰岛,或许仍会有全身钝痛的错觉。我最初到达那里时,忽有所感地联想起《简爱》中的罗切斯特,他年轻时最痛苦的经历就发生在与馥罗兰极其相似的岛上。

那是西印度群岛,飓风到来前夜晚火燎般炎热。空气像含硫的蒸气,大海像地震一般沉闷地隆隆响着。黑云在大海上空集结,月亮沉落在宽阔的红色波浪上,如一个滚烫的炮弹,向颤抖着正酝酿风暴的海洋,投去血色的目光。

罗切斯特失魂落魄地站在大海前,耳朵却充斥着疯子尖叫着的咒骂声,他那发疯的妻子,被关在堡垒内,无时无刻不在羞辱他谩骂他。

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在岛上碰到的第一个熟人会是Robert。当时我已经穿过岛外海军、陆军驻扎的军营,经受一层层盘查,进入到小岛的核心,外面是压抑森严的警备区,这里却相当凉爽,欧式城堡前植满鲜艳的热带花卉。

Robert突然出现,穿紧身皮裤,丝绸衬衫敞着怀,浑身弥漫浪荡颓靡的气息,我几乎没认出他,可他对着我大笑,露出血红的牙龈:“你也被捉来了,哈哈,这就是背叛他的下场。”

我愣愣回道:“我是自己来的。”

他笑得更猛,下流地抖落上衣,露出青紫斑驳的伤痕,还有背上血肉模糊的大“X”形鞭迹。

我大吃一惊:“怎么回事?你……”

“SM啊,他最喜欢见血了。”Robert笑着笑着突然发抖,立刻摸遍全身掏出一个纸包,用鼻孔狠狠吸食里面的白粉。三个高大的黑衣人冲上来束缚他,他不反抗,被拖在地上带走,扭头对我大喊:“你也会跟我一样……”

他快被玩死了,这就是背叛陈钟岳的下场。

一瞬间就像有万支冷针刺入我的后背,我战战兢兢地跟着男仆走下去,走廊很长,墙壁雪白,每根爱奥尼亚式立柱下都站着荷枪实弹的雇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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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这章题目起得太无厘头了。

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带数字的章节名走剧情,不带数字的呢,嘿嘿,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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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14 大佬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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