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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她一直很爱惜,可现在想来,落到陆明熙哪里,怕是没个好下场。
而现在, 有人把他的锁给她了。
细细摩挲着玉牌,陆明华不自觉的,轻轻笑了起来。
云山。
这座山之所以能得这个名字, 是因为成日水雾弥漫,仿若生云, 当时的人便起了名, 唤做云山。
前朝时, 有人发现这里面的汤池浸泡, 于人体有益, 便成了勋贵人家争相抢夺的地方。
燕元华自然是有的,而且身为亲王,他的汤池占据了整个云山最好的几眼泉之一,上有别宫,富丽堂皇至极。
不过这和现在的他没有关系。
为了隐瞒身份,免得吓跑了心上人,他特意命人在云山偏僻一角置办的别院。虽然也很难得,但这种地方,稍有点权势的人家也能到手,这才总算没让明华起疑。
汤池上面建有屋舍,里面帐幔重重,燕元华闭目靠坐在汤池边,温热的水包裹全身,那自从进了冬日后就终日不散,仿佛浸在骨子里的寒凉之气总算被掩下。
他不由轻轻吐了口气。
“王爷,昌平郡王刚才不小心摔了一跤,大夫说腿已经断了。”赵十一止步在屏风外,低声禀报。
“嗯。”
“陛下传讯,请您回京,事关北夷进京一事。”
燕元华眉微皱,沉默一瞬,到底说了好。
他有心不理朝政,可坐在上面的是一母同胞的兄长,登基四载朝局初定,可到底不算平稳,正要互相扶持之时,他实在是推拖不得。
“是。”
一番应答,赵十一退下,燕元华泡够了时间起身,自己穿上衣衫。
最后,拿起珍而重之放在那里的荷包,系在腰上,轻轻摩挲片刻,就忍不住就又笑了。
这两日天气不错,冬日的天气总是难免有些昏暗,可这些日子,却是难得的大晴天。
外面小镇很是繁华,虽然小院位置僻静,但还是隐约能听到从远处传来的喧哗声,
陆明华避居山上许久,许久没有置身其中的感受着这样的繁华。
头几日还不觉得有什么,后来便总想去看看。眼见着这天天气不错,便带着丫鬟,出去了。
茶楼,酒楼,绸缎铺子,胭脂铺子,样样都有。
她一一走过,兴致起来,还选了几样香粉胭脂。
“看看喜欢什么,你们也去挑挑。”眼见着身边几个丫鬟张望,陆明华笑着吩咐一句。
“多谢小姐。”晓春几个高兴的笑起来。
之前一直在山上,便是回京也来去匆匆,她们也许久没有置办过这些东西了。
胭脂铺子的主人是一个三十许的妇人,虽然眼角生了皱纹,却依旧很是美貌,且又比年轻女子多了些动人的风韵。
她亲手端了茶来,慵懒靠在柜台上递给她,道,“小姐好心肠。”
“多谢,掌柜的过奖了。”到底不输,陆明华接过茶也不准备喝,只是端在手里,含笑谢过。
“我姓钟,小姐若不嫌弃,可唤我一声钟娘子。”
“钟娘子,我姓陆。”陆明华有些不习惯女子莫名的热情,温声含笑。
“原来是陆小姐。”钟娘子便就眉眼绽开笑意,正逢来了新客人,她忙又过去招呼,依旧是这般热情大方的态度。
陆明华才知,原来这是掌柜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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