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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她不用在乎周围人的眼光,不用在乎上流社会那套神圣不可侵犯的闺训, 不用跟令人厌恶的上等人打交道,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想喝什么就喝什么,一切都按照她的心意来。
她还可以描眉画眼——她早就想试试坏女人的化妆品了,就让埃里克去给她买来粉盒、胭脂、眉笔和唇膏。
她对这些上等女人不能碰的玩具好奇极了, 当天就把自己画成了一只艳丽的山魈。她非常气恼, 洗脸的时候, 发现怎么也洗不掉, 不由更加气恼了。最后还是埃里克用热肥皂水,帮她卸掉了那些东西。
他对女人的物品如此了解——当她涂完买来的唇膏,嘴唇上一片火辣辣时,他甚至用鲸蜡、安息香、黑葡萄和一些她认不出来的东西,动手帮她做了一支新唇膏——她不禁犯起了嘀咕,想要盘问出原因。
她故意没说要盘问什么,只问他是不是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想让他慌乱一下。谁知,他神色冷静,丝毫不显慌乱:“已经晚了,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
“谁跟你说这个,”她不耐烦地说,“我是问你——为什么对女人的东西懂得那么多。”
他眼神古怪地看了她很久,才缓缓开口说道:“……我听力很好。”
“然后呢?”
“无论我去哪儿,都有女人谈论这个。”他说,“听着听着就了解了。”
莉齐没有怀疑,他的头脑本身就是个未解之谜,她有时候觉得他愚钝至极,有时候又觉得他像神一样无所不能。
有一回,她倒在沙发上看报纸,看到智力游戏那一栏,忽然想测试一下他的智力。
上面说,如果十秒钟全部答对,就是天才;如果十分钟还没有全部做出来,那就需要去正规医院测试一下智力了。
莉齐很生气,因为她花了九分钟才全部做出来,差一点就要去医院测试智力了。
她不相信这些题目,有人十秒钟就能做出来。
然而,埃里克只是扫了一眼,就不假思索地勾出了全部正确答案,用时不到五秒钟——还算上了用笔蘸墨水的时间。
她阴郁地瞪着他,嫉妒地想:“这种人才需要去医院看一看呢!”
但不到两秒钟,她又快乐了起来,因为天才做完题,就拿起旁边的鬃毛梳,走过来给她梳头发。
她在妇女杂志上看到,若要保持头皮健康,每天最好梳三遍头,每次梳半个小时,她对自己的头发是决不会这么有耐心的,便把这个艰巨的任务扔给了埃里克。
埃里克给她梳头之前,会给她擦一层发粉,比店里售卖的要好用太多,仅仅擦了两天,她的头发就变得浓密丰美,仿佛上等丝绸一般坚韧而光滑。不过,她的头发本来就又浓又滑。
地下什么都好,就是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她连续好几天,都是凌晨两点钟睡觉,下午一点钟起床,但她仍然过得十分快活。
在地面上,一到晚上,她要么只能睡觉,要么只能跟蠢货跳舞,但在地底下,能打发时间的花样儿就太多了。
她可以支使埃里克去做饭——松露火鸡、勃艮第炖牛肉、普罗旺斯炖菜,他做出来的菜肴不比高级餐厅的厨师差。
除了法餐,他还会印度和土著人的菜肴,只是大多都不合她的口味,她吃了两回,就不想吃了。
吃完饭,她还可以跟他打会儿牌,不过打不了多久,她就会一脸恼怒地把牌扔到他脸上——她想不明白,惠斯特桥牌玩不过他就算了,为什么连二十一点这种纯靠运气的游戏,也玩不过他。
“不玩了!”她气呼呼地说,“打牌跟傻子玩才有意思。”
“嗯。”他一本正经,声音却忍着笑,“你说得对。”
她疑心他在笑话她,但没找到证据,等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忽然反应过来——对他而言,她不就是那个傻子吗?
她忍不住生起闷气来,狠狠地踹了他一脚。
他正靠在床头柜上写曲子,冷不防被她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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