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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发现她会想尽办法跟别的男人调情后,他就不再对她的喜欢存有半点幻想。
她可能喜欢他,但她的喜欢廉价而轻浮,任何一个善于恭维的二流货色,都可以用浮华虚夸的言语,换到她甜蜜的笑靥。有时候他们坐马车出行,他冷眼旁观,发现只要有人向她脱帽行礼,就能得到她两个酒窝的还礼。
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会爱她爱得如此之深。
她乐观活泼,活得比谁都轻松愉快。尽管她性格暴躁,极易勃然大怒,动不动就破口大骂,却不会真的记恨谁。
在她的面前,他总有一种错觉。
他不再是卑鄙无耻的魔鬼,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其实,对他这样的人而言,能被允许接触她,抚摩她的嘴唇、咽喉、颈项、皮肤,已经是一种莫大的恩赐……为什么他还要渴求她的感情呢?
然而,他就是这么饥渴、贪婪,早已无法满足于肉贴肉的碰触。
他想要她的爱。
想要她的眼里只有他。
想要她的身上全是他的气息。
看到她和罗伯特并肩而行、相谈甚欢的那一刻,他差点无法控制心中的杀戮欲望。
罗伯特太具有威胁性了。
他头脑清晰,举止从容,教养良好,绝不是兰斯那种虚伪的蠢货可以比拟的。
最重要的是,罗伯特仿佛阿多尼斯一般俊美,而他刚好丑陋如赫菲斯托斯,甚至比赫菲斯托斯还要不堪入目。
这种情况下,他又发现了罗伯特对莉齐的好感,尽管罗伯特极力隐藏,可就像咳嗽一样,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喜欢是藏不住的。
假如这样一个男人,向莉齐表白,会发生什么呢?
埃里克闭了闭眼。
她会毫不犹豫地抛弃他,投向对方的怀抱。
他从未如此想要杀死一个人,若不是莉齐的吻让他短暂地清醒了一下,恐怕罗伯特此时已经身首异处。
但清醒冷静下来以后,他却感到了更加难以忍受的妒忌。
为了这个男人,她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亲吻他丑陋的脸颊。
也许在她的眼里,他就是一头疯狂可怖的猎犬,她必须献出一个温柔的吻,才能扼制住他蓄势扑向猎物的冲动。
也许,她根本不喜欢他,一直跟他在一起,只是因为怕他失控,对她做出一些可怕的事情。
就像现在,她明明怕他怕得发抖,却强作镇定地要跟他谈谈。
她要跟他说什么呢?
他不带感情地看着她,单手扣住她的脖颈,用大拇指轻轻摩-挲她的咽喉。
她有没有想过,不管她说什么,都逃不过被他占为己有的命运?
不知为什么,莉齐总觉得他修长的手指就像野兽的犬牙一般,带着蠢蠢欲动的食欲,寻找着她脖颈上皮肤最薄的位置。
她忍不住汗毛倒竖,一把拍开了他的手,抱怨说:“别摸啦,怪难受的。”
被他一打岔,她的发抖倒是减轻了不少,浑身上下盈满了对新生活的期待和喜悦——等他从古巴回来,爸爸估计也快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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