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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力气睁开眼睛,是吗?”陆星时强笑着,他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眼都不眨地在小臂上一划,深可见骨的伤口中立刻喷涌出大量的鲜血。

“来,你快喝,想喝多少都可以。”他急切地将伤口凑到少年嘴边,汩汩流淌的鲜血将两人的衣衫都染成殷红,“你不是最喜欢我的血了吗?第一次见面时你就嚷着想喝我的血了,来喝吧,把我全身的血都喝光也没关系,你不是一直说我的血是你的梦中情血吗?你还说血是无辜的,就算你再讨厌我,也永远不会讨厌我的血,不是吗?”

鲜血染红了少年的嘴唇,娇艳宛如艳丽的玫瑰,但这朵玫瑰并未绽放,它始终安安静静,任由流淌的血液打湿了花瓣,也没有启口去饮任何一滴血露。

——连最后能挽留这个人的东西,都不再有用了。

许久许久后,举起的手臂慢慢垂了下去,就像一颗终于坠入谷底的心。

“我知道你是在怪我,怪我来晚了,怪我用了这么多天才找到你。”陆星时轻轻笑了笑,想用干净的那只手将那人脸上的血迹擦干,只是他的手抖得厉害,试了好几次才帮对方擦去脸颊上的血滴。

“对,你是该怪我,我真的很没用,光是赶来的路上就用了两天,结果人到了,还没法进入矿井,眼睁睁看着那么多人一个接一个被屠杀,却什么都做不了,等后来终于进来了,又怎么都找不到你,明明那时你应该才刚离开,我却怎么找怎么找都找不到。”

有什么滴落下来了。

一滴又一滴,透明的液体滴落到少年苍白安详的面容上,然后顺着脸颊滑落,留下一道道宛如泪痕的湿迹。

“以前我总以为自己很厉害,我有无所不能的能力,也有随心所欲的资本。我的能力是精神控制,只要我想,一切都会顺遂我心,没有什么是我做不到得不到的……很可笑是吧?但我真的一直这样认为,也难怪你会讨厌我,像我这种又狂妄又愚蠢的人,谁会不讨厌呢。”

“可事到临头,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没用。别说救你了,我甚至都没法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你。找到你的是血细虫,你听说过这种虫类吗?它们的寿命只有一个周,弱小到和蚂蚁打架都会输,你知道的,我一向瞧不起暗黑生物。

更何况是这种形同蝼蚁的低贱虫类,但就是它们,就是这种我曾经看都不屑多看一眼的小虫子,是它们找到了你,我却找不到,一直一直都找不到。”

多么可笑啊。

又多么可悲。

他自以为高高在上,无所不能,最后还不如一只弱小的蝼蚁。其实答案一直都在他的脚下,是他的高傲和自负蒙蔽了他的眼。倘若换成别人,比如苏可,一定能比他更早的找到答案。

因为那个人从来不会看轻和蔑视任何人或暗黑生物,他总是平等地对待每个人。

无论对方的身份多么低微,实力多么弱小,他都会尊敬和肯定对方的价值,而自己直至今日,才明白这是一个多么可贵的品质。

“你说我不懂什么是真正的喜欢,对,你说得对,何止是喜欢,我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尊重一个渺小但可贵的生命,更不知道该如何好好保护一个人。对不起,小可,真的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害了你,是我,全都是因为我。”

陆星时将头埋进少年的颈窝,他再也抑制不住汹涌而来的悔恨和悲痛,身体无法控制地颤抖起来,眼前一片模糊。

他想,苏可说得对,被他喜欢的人,真的很悲惨。

他的喜欢没有给对方带来幸福和快乐,只带来了痛苦和灾难。如果不是他,这个人根本不会来到极寒星,也不会出现在矿井下;如果不是他,这个人应该还在皇都过着平凡却不普通的生活,还能像自由的鸟儿一样在皇都的夜色中翱翔。

他明知这个人是一缕抓不住的风,还妄想将对方禁锢在自己身边。像他这样自私的人,怎么配去喜欢一个人,又怎么配得到对方的喜欢。甚至他留给对方的最后一句话,都是一句恼羞成怒的威胁。

——如果你不肯和我走,你永远都别想再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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