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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自己没能报恩,还占了便宜。

“我吃的太好了。”拜伦捏了捏自己肚子上的肉,“哪怕我去打猎挣钱,都吃不到那么好的食物。”

里奇:“我说的是钱。”

拜伦:“我不需要钱。”

他看向里奇:“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走,但如果我现在去打猎,去挣钱,那等他们走了,我怎么办?”

里奇明白拜伦的意思,他能为超市做的事不多,可能今天做了,明天超市里的人就走了。

他必须抓紧当下,因为谁也不知道未来。

“那好吧。”里奇不再劝说,“如果你想打猎的话可以告诉我。”

拜伦认真地说:“谢谢。”

两人一起走出了屋子,又一起走到城门口,里奇去和自己的族人汇合,拜伦就坐到了自己的小板凳上,有时候也有精灵来找他问路——来了好几天,精灵们还是不知道该从哪边进山。

好在拜伦并不嫌烦,有人来找他,他才有事做,有事做才不是吃白饭。

早上是最热闹的时候,几个族群都要上山打猎,在镇里工作的都是之前的“血奴”,其他人都还是得靠大山吃饭。

不过矮人们已经在镇子周围开荒,等把杂石杂草全部弄干净,把土地松一松,就能先种些生长周期短的作物,冬天快结束的时候就能种粮食了。

说不定以后他们也就不用上山搏命,像人族一样,靠种地和圈养牲畜就能活下去。

拜伦又送走了几波人,他终于有时间喝口水了。

于是拜伦从桌子底下拿出一个保温瓶,瓶子里是热牛奶,他才喝了一口,嘴边还带着白边,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朝他走了过来。

拜伦把保温杯的盖子盖好,急切的跳下等着,朝着那人跑过去。

等看清了对方的脸,拜伦才停下脚步。

“凯丽姐姐。”拜伦跟冯玲打招呼。

冯玲笑着说:“饿了吧?今早吃包子,知道你胃口大,我给你拿了四个。”

这可不是小笼包,是李姑包的大肉包,一个有成年女人的拳头大小。

拜伦不是第一次吃包子,但他还是高兴的小小欢呼了一声。

冯玲忍住去拍拍他头的念头,把保温盒递给了他。

刚来的时候,冯玲完全不能欣赏地精的“可爱之处”,地精是墨绿色的皮肤,配着棕色的头发,哪怕洗得干干净净,看起来都是脏兮兮的,而且地精也不像矮人,矮人的头发天然卷,走在一起的时候像一只只小绵羊,地精的头发则是细软的,还容易出油,所以哪怕拜伦隔两天洗一次头,睡一觉起来头发就油了,紧贴着头皮。

完全不符合任何时代人类的审美。

但相处的时间长了,冯玲竟然能以欣赏的眼光去看待地精了。

在这里的所有种族中,地精是最弱小的,他们唯一值得称道的是能生,地精生双胞胎是常事,四胞胎都不太少见,而且和其他种族不一样。

地精就像大熊猫,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只有巴掌大,生长速度很快,大概五六岁就和成年地精的体型差不多了,虽然只是体型相似,但已经能让奴隶主们挣钱了。

因为数量,加上温顺的性格,所以在奴隶市场里最多的就是地精。

“我先回去了。”冯玲说,“哈姆带来的人没找你麻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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