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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问:“林平之, 你还有没有王小花这样的朋友?”
林平之:“啊?”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就是, ”巽风比划, “王小花这种热衷搞事, 经常惹出麻烦但从未阴沟里翻船的人, 你还认不认识别的?”
这下林平之反应过来了:“老板你饶了我吧, 认识王怜花这一个我已经够倒霉的了, 再来几个他这样的我不得疯啊。”
巽风道:“也不一定要麻烦的罢,运气好或者经历有足够传奇色彩的都行。”
通常这样的人,要么是天命之子要么是气运之子,去看看能不能有机挑几个做走无常。
林平之苦笑:“老板,我明白你的意思,可你高看我了,迄今为止我认识的,最麻烦最有传奇色彩的只有王怜花一个。”
他之前也就是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镖局少主,大多数时候都生活在父母的能和王怜花相交也是托了幼时那次棺材铺里气氛诡异的相识。
小老板想要王怜花这样的业绩,他可不一定能给他找来。
巽风耷拉着脑袋:“那还得等王小花出来。”这么说来王小花真的很好用,正好卡在走无常条件边缘上,幸好他签了他差不多下半辈子,耶!
“我记得这次出来前,王怜花跟我说过他发信给认识的人,请他们来客栈一探。”瞧见巽风委屈巴巴的脸,头上还有一缕发丝朝上打着卷儿,林平之垂在身侧的手蠢蠢欲动。
看起来手感就很好。
林平之你忍住,你一定要忍住,这是你老板,你的救命恩人,不是镖局里可以随意揉来揉去的小孩儿。
“真的?”巽风眼中一亮,马上又暗了下去,“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过来。”
就算是过来,也不一定能做走无常。毕竟哪怕是王怜花本人,也不过将将满足基本条件。
其实那种一身正气秉性正直心性向善的人才更加符合,对巽风说的就是天命之子。可惜这个世界天命之子相较其他世界而言虽多,却不是轻轻松松就能碰到的。
他倒是可以出去找,也不是找不到,何况地府生死簿才看到好几个天命之子的名字呢。只是涉及这种玄之又玄的玩意儿,用佛家的话来说叫要有缘分,随便拉人强加因果也是不妥。
林平之想了想,道:“您还记得姜府别院那晚出现的那个红衣男人吗?”
巽风手臂交叠伏在白玉台上,下半张脸颊埋在手臂里,只露出一对猫眼般的异色瞳,光华清透如稚童:“记得,偷看女鬼上课那个男人。”
林平之:“......倒也不是偷看女鬼,他看不到的罢。”
陆小凤啊陆小凤,我救不了你给我家小老板留下来的第一印象了,不过你的风流花心本就声名在外,应该是不介意的。
巽风眨了眨眼:“我没有注意他。”
只要他愿意,他可以瞬息之间看穿这世间每一个生灵的生老病死、前世今生,观气运对于他更是如同吃饭喝水那样简单。但若一直是这种情况,巽风眼里就不会有生灵模样,而只有一团颜色形态各异的不明物了。
为了自己心情着想也为了不伤眼,对于这些东西只有巽风想看的时候,他才会特意去看,比如说来到客栈的每一个可能成为他客人的人,举例林平之和王小花。
那晚巽风的注意力都在别院女鬼身上,还真没怎么注意到院子里的人。
林平之道:“他给我的压迫感,比王怜花还要重。”
纵然签订了契约,林平之毕竟还是活人,看不到那些笼罩在天命之子身上的气运眷顾,但能依稀感知到这种人和其他人的不同。
“我把客栈的存在告诉他了,只要他来,以后客栈不愁客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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