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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后, 又奇迹般地康复过来。
他曾在意识模糊之际, 听到两个声音在不远处交谈。
空灵的声音:“那孩子会死。”
一个甜腻的女声轻笑:“天命之人是那么容易死的?”
“他才十岁, 何必着急用邪祟的压力逼他修出灵脉?”
“李鹤骨和李三九都在找破魔之光, 年纪大了再送去, 他们不会疑心吗?”崔故伶全身裹在紫袍之中, 柔媚地笑, “什么天命之人, 还不是一只被我攥在手里的虫子,只要将他攥紧,无论灵师的命运,又或是邪祟的命运都会被我一同攥住。”
“你别忘了,藏灵身就在清风观,一旦栩一的力量觉醒,你我都控制不住他。”空灵的声音说道。
崔故伶声线低低的:“李鹤骨虽然早我一步找到了藏灵身,但以他的为人,你相信他会亲手将一个无辜的生命送给天命之人献祭吗?就算他能,应桃桃……”
她声音骤然变得阴冷:“……我不会让她活过十八岁,崔栩一不会有机会觉醒力量,而应桃桃,她的灵魂永生永世都会被镇压在十方炼狱之底,阿修罗海才是她的永恒的宿命。”
她话锋一转:“弥烟罗,你这是什么表情?你是在心软吗?邪祟也会对人类心软?”
弥烟罗淡淡道:“除非必要,不动杀意,杀意横生,迟早会反噬自己。”
“何来反噬?”崔故伶低低地笑,“我可是那群庸碌愚蠢的灵师与凡人的救世主啊,以极少数人的代价维系这世间的平衡,他们该好好谢我才对。”
他的意识并不清醒,所以哪怕声音就在耳畔,他也只听见了零星的字眼。
那两个声音在谈论他,在叫他的名字。
崔栩一,这是他的名字,但他不喜欢。
女人是这片寂静之地的主人,残忍而傲慢。
他曾很多次见过,她无聊时虐杀凡人,亲手剜出一个个孩童的双眼,又坐在血肉累积的尸堆上,舌尖从面具之下的唇中探出,诡秘地舔舐指尖的鲜血。
被冠以她的姓氏,是一件令他厌恶,又觉得不幸的事。
所以他极少开口和她说话。
对此,她也会表达愤怒,给他几记耳光、将他踹得口吐鲜血,又或是把他丢到邪祟的地穴里,关到她心情好为止。
没人敢接近他,也没有人敢同他说话。
不光因为主人不喜欢他,更是因为他常年一身狼狈的脏污与鲜血,还有眼眶下那形如恶鬼般的胎记,让人觉得害怕。
十二岁那年,他终于得以离开寂静之地。
离开之前,女人走下高台,将一条暗红色的小虫放到他的手腕。
那滑腻的,长着十颗诡异头颅的小虫钻进他的血管,奔向他的心脏。
他能清晰地感受到它在他的身体内游走、蠕动。
过往身体的痛苦的总和相加也不如此刻体内那不可名状的疼痛清晰。
他跪在地上,几乎窒息。
“十首噬心蛊分泌的体.液可以融化的你的血管、皮肤,只要时间足够,它甚至可以从里到外将你一点点融成血水与肉块。”女人面具之下的唇弯起残忍的弧度,“所以,别想逃。”
……
清风观与寂静之地是两片截然不同的天地。
一个暗无天日,一个却有朝阳、落日与分明的四季。
这里可以看见春花冬雪,能闻到山间翠林中新绿的气息。
还有那个女孩。
菖蒲花。
那是关风与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形容。
虽然身上已经不再沾满脏污与血迹,可他还是有意识地避开用胎记的那一边脸去面对别人。
——那是叫人觉得丑陋与恐惧的东西。
桃桃发现了他这个习惯。
某天,她跑去山上采了很多紫色的花回来,将它们放进药臼里捣碎,捣出一堆紫色的汁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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