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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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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在家当牛做马,相比较之下,给楚家宝当贴身保姆的楚妮居然还算幸运,至少有读书的机会。

楚妮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她虽然小,却也知道念书识字一定是一件好事,要不然爸妈不会将他们的心头肉楚家宝送来念书,因此她不仅不敢在上课的时候开小差,回到家做家务的时候,也要忙里偷闲,多认几个字,她不但自己学,还教几个未出嫁的姐姐。

自从宿老师走后,学校换了王芳芳给他们上课,王芳芳是另一个大队队长家的闺女,勉强混了一个初中文凭,来公社教书,纯粹是为了清闲体面的工作和相较种地更多的工资。

很多时候她都懒得教孩子们认字,上课时就让学生自己看□□,要么就是将正常课程改成农劳课,开学这一个多月了,楚妮只学到了一点新知识,进度完全赶不上当初宿老师教书的时候。

所以她才大着胆子过来问宿傲白,他还会不会回学校教书。

对于这一点,宿傲白其实也还没有想好。

现在是75年,再过两年高考就会恢复,不过他这个年纪,参加高考有些尴尬,宿傲白已经不需要靠文凭来证明自己的才学能力,他期待的是改革开放后的那段黄金时期,在那之前,他也可以先做一波原始的积累。

老师这份工作,尤其是不受重视的公社小学的临时工,说实话,有些浪费他的时间了。只是这个工作是原身岳父用了很大的人情换回来的,没有个合适的理由突然间不干了,也不太妥当。

其实换个思路,继续当老师也没什么不好的,钱到了一定程度也只是一个数字,他也未必一定要成为首富之类的人物,有钱人什么的,他已经当腻了。

一开始只是惯性的想法,总觉得来到六七十年代不抓紧机遇赚一波,好像就白来一趟似的。

“还得看公社领导的安排。”

宿傲白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

没有得到确切的回复,楚妮黄瘦的脸上难掩失落。

宿傲白看着她沮丧离去的背影,蹬起自行车离开。

*****

在进城之前,宿傲白给自己做了一个伪装。

昨天晚上他从厨斗柜里拿了点面粉,又和泥土搅和了一下,加点水,做成了简陋版的粉底液。

他将那些棕色的面粉均匀抹到脸上,然后又给自己戴上了一顶草编帽,脖子上挂了一条破毛巾,佝偻着点背,看上去就是难得进城,有些拘谨的乡下人。

没办法,长的太帅很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只能使劲往土丑的方向打扮一下。

宿傲白并没有去大厂或是家属楼那一片,那里人多眼杂,还有很多红袖章巡逻,你也不知道自己以为的大主顾,是不是个便衣。

原身的记忆里有几个黑市,这些都是知青以及一些工人口口相传的,因为只有他们这类人有闲钱高价购买紧俏品,原身以前也去黑市里光顾过,那里相对更安全。

他骑着自行车来到城东一处比较偏僻的地方,县城很多工厂都在西边,家属楼也大多就近安排,因此城东相对于城西萧条了很多。

此时那条街上三三两两站了几个人,眼神左顾右盼,透露着警惕。

宿傲白骑着自行车刚出现,就被街上的人盯上了,不过谁也没有上来搭讪,只是很小心地注意着他。

宿傲白将自行车停在一边,自行车后座上有一个挂着的筐子,上面盖着步,宿傲白看似将手伸进筐子里掏东西,实际是将空间里的部分熏鱼运到了筐子里面。

因为是系统提供的奖励,所以遇到突发情况,他还可以随时将熏鱼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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