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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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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是个美人胚子,又正是这个年纪,常常在山水间捧着脸托着腮美滋滋欣赏自己的容貌。末了,还非得凑在汇觉面前,问他漂不漂亮。

这种时候,汇觉往往面无神情,道:“出家人眼中,女色都是红粉骷髅,美与不美,分辨不出。”

他不说,她也不闹,就那么捧着张脸看着他,大有一副要跟他比拼耐心的架势。

他常常一睁眼,便能看到她的长长的睫毛,一点丰满的唇,还有眼尾一点点上扬的勾。可惜她不懂得利用自己的诸般优势,时常胡乱而故作姿态地乱用一通。

可即使如此,哪怕汇觉遁入空门,不通情、欲,不以美丑辨人,也不得不承认,她是极好看的。

那种美不仅在表面,而是水一样的透进了骨子里。

人很难不被她吸引。

日子这样一天天过去,素色像是生了根的尾巴,跟在他屁股后面不走。或许是因为长大了,不被他哄孩子一样的威胁放在心上了,又或者是她太喜欢外面那样热闹的,可以和他游山玩水,吵吵闹闹的日子了。

时间长了,素色少女心思,情窦初开,爱慕的对象是他,也只可能是他。

可这根本不可能。

事情败露时,她一脸做错事的心慌,哽着声音保证:“我知道你们的规矩,我们就,就还像从前一样,好不好?”

她第一次真正用上乞求的语气,哭得脸上脂粉都花了。

汇觉头一次那样冷着她,话说得决然而果断:“这次回去,别再跟着我出来了。”

“素色,我没那么好,你别喜欢我。”

之后,他果真说到做到,极少在她面前露面。而事实证明,以他当时的修为,真要想躲着她,根本不是她那点三脚猫功夫可以追得上的。

很快,青山寺上下迎来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汇觉被圣地一位长老看上,被破例纳入北荒,不日就要上佛洲继续深修了。

入北荒,那是何其荣耀的一件事。

深夜,一只雪白的狐狸顺着窗子爬进来,在他房里化成了披散发丝的女子,她蜷着膝,像是知道他不想搭理她,连话都说得小心翼翼,吞吞吐吐:“我不喜欢你了。”

“汇觉,我不喜欢你了。”

“你别不理我了,成不成。”

汇觉听她一声更胜一声的哭腔,终究做不到无动于衷,他面无神情地坐起身,面向她,问:“真不喜欢了?”

“不喜欢了,真不喜欢了。”她见他终于肯说话,一叠声地应,眼睛亮亮的,像是被水洗过,“我听他们说,你要入圣地了,那我、我日后变厉害了,可以去找你吗?”

汇觉想到她那数十年如一日不变的软趴趴招数,忍不住扯了下唇,道:“变厉害了再说。”

她却像是得到什么保证似的,抿着唇笑起来,语气又轻又软:“你答应我了啊,你答应的啊,不许食言,不许不理我。”

那夜最后,她得了他的回答,欢天喜地地化作原形跑入了山野。

那个时候,他没想到,也想不到,那竟是最后一面。

就在他进圣地的前十天,她在他身边留着的灯突然灭了,他当时正在练字,见到那灯的变化,手中的笔“当”的一下落在素白的纸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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