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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人类。哼,妖妃,祸乱朝纲。
23、完结章
第二十三章 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
语文课,老师在台上讲着《琵琶行》。
高中的觉多,又是上午第一节,自然有同学犯困,强撑着脑袋努力听着,眼睛已经睁不开,手下的字已经逐渐成了鬼画符。
精力旺盛的,尺子画出的横线成棋盘,遮遮掩掩地藏在书下玩五子棋。
无趣的东西也变得有趣,教辅书页脚的笑话,挨个翻过去看过,作文素材也可以看上一看。
风吹着窗帘,窗外是云。
最大烦恼是期末,但期末离得还远,便可以先快乐。倒是中午去吃米线还是蛋包饭可以愁一愁。
台下小动作在台上看来一清二楚,老教师已经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心中对诗词真有几分喜爱,似自白般得咏颂。如果是在话剧里,可能会自头顶有光束,而独白说给自己。
诗歌的魅力在于,初始或碍于考试勉强背下,记字的读音、想词的意思,记下它像记住无甚意义的句子,也会在人生的某个时刻,脑子里忽想起某个句子,和情绪恰相应和。
老师第一次读到诗是在李白。落笔默写,满是一气呵成的洒脱,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美在恢弘,人是可以隔着时空仰望一个人。
古人总爱写知音,所谓高山流水,可有时情绪、念想,是不止于阳春白雪,平凡的欢喜、感伤,人可以共情,也总在寻求被理解。说一千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换句话可能是,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哈姆雷特,他是自己的莎士比亚。
好像总是太渺小,在江水前,在历史前,在一座城市前,值得的点大概在于人永远拥有自己,也永远拥有相遇,琴弦在响的一刻,会有回头望过来的一双眼睛里,有相同。
台上讲的是失意人的故事,月夜的短暂相逢。
耳边由远及近,琵琶声入耳,单一的乐器演奏总显出几分孤,微闭的眼稍睁开些,客船摆着小桌,酒在手中,当饮则饮。
侧眼瞥过去是执乐器的人。
一个男人。似艳俗骷髅,坐在床榻,半明半暗,头发未束,尽垂在身后,衣着单薄,气质瞧着是冷的,带几分郁闭的,偏偏眼尾晕出红的妆,唇上残存着些脂膏,添出艳色。轮廓立体轻盈,眉眼优美典雅,清且雅,像某种瓷器,若衣衫整洁坐在高堂大概自带距离感,但他坐在客船,被上不喜爱的妆,里衣可以被撕开,脖颈能被印上痕迹,明明拒人千里之外,却无力抗拒,足够漂亮却无法自保的反会更激发人的摧毁欲。
歌妓还是歌伎?
一个夜半能被群男人登船的人。欢场的琵琶被认为是讨好的工具,终了不过床上那码子事。而乐曲自有情绪。
其跪坐那里垂着眼,手指如青葱,只挺直的背透出股倔来。
太狼狈了。
落拓的境遇落在美人身上,总带声叹息。美人如花,或是瓷器,值得世间最美好的所有,美人该被命运善待。
当日鲜衣怒马,当日门庭若市。可惜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酒不必劝,在乐声里自顾自一杯杯地加。渐有几分醉意,昏晕里执箸击打,覆着乐声唱出来,唱月色,唱琴音,唱人生境遇。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落败者。
大约是喝了酒的缘故,泪水也添乱,手一松,筷子自手中跌落,泣声里,青衫颜色深。只今日,且醉一回,贪得无厌的人往往表现出悲伤的样子,启木并不同情自己。
闭了眼感受这躯壳自心底起的酸涩,哭得不作收敛。
年少时书院读书,说要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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