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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哪家的家纹,身手也不算厉害,倒像是……”

江意拉着脸,好似憋着火般接茬道:“倒像是故意来恶心人的。”

“是,”北堂列点头,“我也这么觉得,但要说真是闲来无事故意恶心我们……”

在一旁安慰好了景昭后,宗锦自然而然地接上他这句:“要论恶心人,那肯定是皇甫淳。”

“其他的先不谈,”赫连恒看向江意,“离函州有多远?”

“快马一日,但现下……”江意估算了片刻,“快些也要三四日。”

“那便走,到了函州再做打算。”

“是!”

——

江意那手玩鸟的本事,宗锦现下才知道有多好用。那灰背隼受意飞去函州城递了信,转头又来一只更大的猛禽,替他们领路;待他们休息时,江意便带着猛禽进林中狩猎,野鸡野兔都是小巧,獐子野鹿都能抓回来。

在手里没有弓弩的时候,宗锦都不敢指望能有肉吃,在林间找找野果充饥都算好的了。

赶路的第二晚,他们围在火堆旁吃獐子,那猛禽便立在枝头,像是在放哨。

宗锦忍不住问道:“你这又是什么鸟?”

江意嫌恶地瞥了他一眼,不情不愿道:“那是鹰。”

“你家是专门养鸟的吗,又是隼,又是鹰……你还养了什么?”宗锦好奇地问道,“能不能教教我?我也想养一只玩玩。”

“……”江意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索性起身吹了声哨;那鹰便振翅飞起来,撞得枝叶沙沙响,“主上,我去放风。”

宗锦不满地瘪瘪嘴:“……小气,跟赫连恒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他偷偷辱骂的人正站在远处,不知一个人在闷头想什么;北堂列倒是凑了过来,取下随身系着的荷包,从里头弄出来些瓜子,一边嗑一边道:“江意驯猛禽的功夫是师门传的,自然不能告诉外人。”

“还有这种师门?”宗锦惊讶道,“那若是我去学一手,回头抓二十只鹰,不是可以当支先锋军了?你想想看,两军对阵,战鼓轰天,二十只老鹰齐刷刷飞出去,至少能把步兵的眼都啄了吧?”

“哈哈哈……”北堂列被他逗得大笑起来,“那等会我去问问江意,看能不能成。”

“我说笑的,这么大的猛禽,若是遇上擅射之辈,那可太亏了。”

目下赫连恒一人闷声不知在想什么,江意又去放风了,剩下的精兵名叫张且,和景昭一块儿去捡柴了;火堆旁就只有宗锦和北堂列两人闲聊了起来。

宗锦啃光他手里的肉,打了个饱嗝,摸着肚子朝北堂列伸手:“给我来点。”

“喏。”

小倌熟练地嗑起来,瓜子壳往火堆里扔:“真论兵种武器,我还是最喜欢火药,嘣——地一声,就能把城门炸个窟窿出来。”

“火药虽然好,但容易误伤自己人,又要预先点火,真要炸城门,只能趁夜偷偷先把火药布好,”北堂列兴致勃勃跟他聊起来,“可城门都有人把守,攻城还是得要投石车,桩子……”

“是啊,但我还是喜欢火药。”宗锦说着,像是嗑着了一个空的,低头用手拆开来,接着说,“你们中间有内鬼。”

“嗯?”这话题来得莫名,可北堂列还是能接上,“你是说,这次遇袭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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